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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腐败观察员:锦州前市委书记刘志强不到3年受贿3亿 被双规

2017年05月29日 国内新闻 ⁄ 共 69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任成光转自博讯新闻网

锦州前市委书记刘志强上任不到三年仅锦州新建机场工程就受贿3亿
博讯观察员 铁力
据辽宁省监察厅消息,2010年12月23日被辽宁省委宣布不再担任锦州市委书记的刘志强,已在2011年的8月被辽宁省纪委双规。刘志强在担任两年多锦州市委书记期间大肆收受贿赂,仅锦州新机场建设的工程招标暗透标底和出卖农民土地给外方,一项收受汇款高达三亿人民币。另外刘志强在锦州港扩建和锦州开发区建设的土地转让,以及锦凌水库工程发包等项目都有严重的收受贿赂的问题。特别是在刘志强出任阜新市委书记和锦州市委书记后,与当地的黑社会相互勾结,大肆抢夺两地农民的土地。
刘志强在锦州港扩建的问题上,严重包庇锦州港的东方集团公司勾结当地黑社会抢占农民的土地,致使多人被东方集团雇佣的当地黑社会陈XX打成重伤、数十名农民被打伤。农民张向飞告状,被陈XX家放出猎狗咬残,张向飞多次在北京告状,刘志强与陈老大及东方集团合伙迫害张向飞,致使张向飞死于锦州市的监狱中。杀人灭口后刘志强让锦州市公安局和东方集团花大价钱,把张向飞的所有户籍记录和上访记录从人间消失。如今刘志强天怒人怨,被辽宁省双规,可谓是罪有应得。

刘志强,中共辽宁省锦州市委书记。

男,1953年出生于辽宁阜新,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

历任

阜新市机械局团委书记;

阜新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秘书处副处长;

阜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阜新市太平区委副书记、区长;

阜新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阜新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阜新市委副书记;

锦州市委副书记;

2005年1月任锦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8年2月 任锦州市委书记。

2008年2月15日 辞去锦州市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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