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梓鸿转自新华网 武汉5月20日电(连迅)自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湖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会同发改(粮食)、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等相关主管监管部门,纠治了一批突出问题,从严从重查处了一批涉粮乱象背后的腐败案件。19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襄阳市樊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樊城区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全伟滥用职权、贪污粮食收购款等问题。全伟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滥用职权,违规同意粮食经营个体户挂靠牛首粮食购销公司(企业改制后更名为樊城国家粮食储备库)代储国家粮食,造成粮食出库发生403.045吨亏库后,安排牛首粮食购销公司代为支付赔偿款66.9万元;以支付粮食经纪人保管费和收购费的名义,将应收粮食经营个体户共计36.53万元的应收款虚列项目予以冲销,致使国家利益遭受共计106.43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采取收入不上账的手段,贪污樊城国家粮食储备库的托市小麦销售款32.74万元。2022年9月,全伟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北团风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刘志松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问题。刘志松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滥用职权,非法套取政策性涉粮资金170.33万元用于滥发津贴、招待送礼等,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套取国家储备库托市粮收购资金等方式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计31.03万元;为他人承接粮库建设工程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6万元。刘志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刘志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恩施州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志祥贪污、受贿、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李志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采购合同价与实际采购价之间的价差款63.31万元非法据为己有,非法索取、收受储备粮异地存储业务合作方现金共计4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擅自改变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用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并违规以出库费的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共计64.1万元。李志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李志祥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务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水市粮食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王斌受贿、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王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军粮供应站工程项目及支付工程款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4万元;违反工作纪律,对市粮食局决定以某粮库名义套取国有粮库维修改造补助资金91万元用于相关军粮供应站建设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王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王斌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二级主任科员降为一级科员。
湖北省纪委监委指出,以上4起典型案例,均为国有粮食企业、主管监管部门“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涉及政策性粮食收储、销售、轮换及资金、项目监管等重点环节。上述违纪违法手段形式多样,涉案金额大,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反映出当前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缺失缺位、贪污腐败等问题依然突出。湖北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涉粮问题典型案件,充分彰显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扛稳抓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持续释放了深入整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