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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22日电 (记者温璐)今日下午,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4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发布会现场,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王洪祥介绍了黑龙江刘立案情况。
黑龙江鸡西市刘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020年7月20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刘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6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5年,刘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9项罪名,判处死刑,其他12名成员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王洪祥介绍,2018年9月,省委在巡视鸡西市时,发现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立违纪违法问题,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 涉黑案件由省公安厅指定佳木斯市公安局异地侦办。
一是, 时间跨度长,涉及罪名多。本案共抓捕涉案人员40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长达18年,涉及故意杀人等16项罪名32起案件。
二是, 垄断经营,攫取巨额利益。刘立等人为维系和壮大犯罪集团,采取威逼利诱、巧取豪夺和暴力协迫等手段,强行入股、违规经营11个煤矿,非法营运和垄断砂石市场等,获取非法利益近2亿元。
三是, “黑伞一体”,社会影响大。从刘立“升迁史”“发家史”“犯罪史”可见,其既是检察院领导,又是黑社会老大,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依仗其职权影响,帮助组织成员逃避法律追究,以笼络人心,操控犯罪集团,严重损害执法公信力。2010年,其弟刘刚强迫被害人王立侠(女)吸毒并殴打致死,仅强制戒毒2个月。
四是, 腐蚀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以行贿等方式,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编织关系网,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保护。本案依纪依法查处涉案公职人员131人,其中,17名公职人员因充当“保护伞”被判刑。
刘立1965年3月出生,是鸡西本地人,工作也一直在鸡西市内,基本都在检察系统。2014年7月,刘立退休,距今已经4年多。
△刘立
早期他在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任职,曾担任反贪局侦查二科负责人、检察院技术科科长,2000年出任鸡冠区检察院副检察长。2003年调往恒山区检察院出任检察长(副处级),3年半后又回到鸡冠区检察院出任检察长(正处级)。2008年5月,他出任鸡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2010年1月出任副检察长。
经指定,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去年10月发布消息,刘立接受审查调查。今年5月5日被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
通报中提到,刘立长期组织、参与、纵容家族黑恶势力并充当“保护伞”,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这在官员被查通报中非常罕见,既是“保护伞”又是组织“头目”,而且是家族黑恶势力。
刘立的案子由佳木斯市纪委监委查办。2018年11月,佳木斯市监察委员会、佳木斯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检举、揭发刘立、刘刚、刘强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联合公告。 公告中提到,按照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省公安厅的指定,佳木斯市监察委员会、佳木斯市公安局在联合办案中,打掉了鸡西市以刘氏兄弟(刘立、刘刚、刘强)为首、王洪军、张振义、李春胜、李敬忠、包广辉、郑福辉、李廷茂等人组成的涉嫌违法犯罪团伙。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立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刘立利用职权,组织领导家族成员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涉及犯罪事实32起,充当“保护伞”,建立“关系网”,强买强卖煤矿,非法垄断砂石销售,插手房地产开发,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