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杨玉梅转自博讯网
中国政府周五(8日)发表公告表示,鼓励市民对腐败的官员作出实名举报,并下令公安机关要保护举报人,又指会奖赏对侦破案件有功的民众。但有维权人士认为,实名举报者只会成为当局打压的对象。(黄乐涛 报道)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实名举报职务犯罪,要求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的人士,有关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检察院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讯息,必须严格保密。
而举报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规定检察院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举报人及相关人士。规定亦特别指出,检察院在开展保护举报人的工作中,需要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应当商请办理,而公安机关应当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
举报人直接向公安机关请求保护,而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受理举报的检察院。
规定明确列明举报奖励的范围,凡是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实名举报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经常于网上发放官员贪污腐败消息及控告政府的湖北潜江市维权人士伍立娟周五(8日)对本台表示,她并不相信政府会真的接纳投诉人举报,又不相信政府会保护举报人。
伍立娟说:所以就是一种假象的,他(政府)就敷衍老百姓,让你去举报,举报以后,他又再打击你,他明明知道所有的中国官员都腐败,哪个官员不腐败呢 ? 对不对 ? 从上到下根都坏了,他有甚么举报不举报的,对不对。
她又表示,由于经常揭发官员的腐败现象,她承认自己是当局打压报复的其中一个目标,就算她只是参与一般的维权活动,也被当局打压。
伍立娟说:我是两会的时候遭到她们的绑架,然后软禁了20天,把我软禁到医院里,软禁了20多天。
另外,北京维权人士胡佳亦认为,实名举报官员腐败的人士都没有好下场。
胡佳说:举报人写的举报信,最后落入被举报人的手中,比如说他是举报公安部门的人,这个信就落到公安部门被举报人。(这份公告)收买人心呀,他这个东西都好看呀,它就是说它反腐力多大。
他表示,大多贪腐的人,都是位高权重的官员,所以往往很难令他们受法律制裁,胡佳认为,监察政府的办法是要开放新闻自由,利用媒体监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