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转自维权网
里凡村位于省道与大海边,水路、陆路畅通,交通便捷。这里原本空气新鲜、物产丰富。村前农地、农田、大海相连。海边有两个小石屿,分别叫上屿和下屿。村民生活来源除了种田、种菜外,就是到海边捕捞鱼虾,抓螃蟹,女性可以到上屿、下屿挖海蛎,家里的男丁还可以潜到水里挖出鞋底大的连壳大海蛎,只要勤劳肯下海,就一框框的海蛎往家拿。
然而,1998年,里凡村这片养活几代人的土地上突然冒出一个“闽东丛贸船舶实业有限公司”大规模损毁村民的农作物、养殖用的滩涂与田地。政府不顾人民生存之本,没有给村民任何征地通知,却暗中颁证给丛贸公司,颁证5年后才告诉里凡村民,里凡村民没得到一分的征地款,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从此,村民平静生活的彻底毁灭,村民被迫走上漫长的维权路。
土地被侵占至今已二十多年,里凡村民被迫去诉讼、上访、请愿。我们被夺去了自己的财产和传承久远的生活方式。面对政府的强权碾压,里凡村并不准备屈服,因为屈服就等于村民配合这部分违法犯罪的利益链继续以权代法坑害国家与百姓。就算一小撮利益集团把中国的法治与执政者的权威撕裂的百孔千疮,就算弱者弱到法律也保护不了的地步,里凡村也要不懈坚持追求正义与真相,来修补这个被撕裂的破洞。退一万步来讲,在被压迫到如此绝望的境地且如此之久,就算想退让,我们里凡村民还有地方可以退让吗?我们断了生存之路,四处颠沛流离,现在留在村里年轻人屈指可数,其余的都是年老病弱的人在苟延残喘的活着。一个人丁兴旺的村落就这样了无生气了。为了自己的生存,为了下代有幸福生活的希望,村民决定依法维权到底。
为此,村民宣告维护自己的权利如下:
1、里凡村要求取得基本养老金,参照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年龄标准,男达到60岁,女达到55岁(或按照国家通过公正程序确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标准),取得基本养老金。按照当前物价水准,我们要实现基本生活保障,该基本养老金的金额为1500元/月(养老金必须从土地被侵占时开始计算,已故的人也必须补还。)
2、里凡村要求被政府非法颁证给丛贸公司的土地按《土地管理法》规定给予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3、赔偿农民20年损失的收入。
我们主张以上权利的理由是:
1、老有所养是政府的基本社会保障义务。是政府多年来反复承诺却单单没对我们农民兑现的。农民在政府各种的税收和收费下,承担了繁重的劳动和社会义务,比如,在联产承包之前,都是农民种地,别人吃粮;农民修路,别人跑车;农民开河、护堤,别人拿工资;农民的劳动是无偿地献给了国家的。工商学兵政,都是农民养活,农民自己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权利。
另外,国家多部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外,还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可现实中不按法律执行的恰恰是政府掌权人,在本村事件中越违法的人却越得到升迁。
里凡村民在法律的框架下提出自己的权利请求,别和农民说这个不符合政策,那个不符合政策,你们赤裸裸抢劫农民土地符合什么政策?
现执政者也别和我说那是以前领导的事和现在的你无关。别忘了不管以前还是现在你们都是代表共产党执政,你们不去纠错,坚持违法到底,这是藐视国法、党纪,你们尸位素餐,你们德不配位,其性质比原违法的人员更加恶劣,因为你们的行为向人们诠释这个执政党无法可依,直接损害了党政机关在百姓心中的合法性。
依法治国是保障社会文明稳定最基本的基石。有法可依是百姓守法依规的基本保障,而一个政府自身动摇治国根基,亲手毁掉百姓最基本的保障,又拿什么来保障这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此,里凡村民诚恳地向社会各界人民呼吁,我们渴望我们的国家有法可依,保障每一个公民都能得到应有的权利!我们的呼吁希望得到全社会的响应和支持,共同建立一个可以平等携手、追求幸福的社会。我们将誓死努力,为我们、为自己的孩子开辟新的未来!
发布宣言人:里凡村王秀英(村民代表)
联系电话:13385011597 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