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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 拆解黑龙江卖官链( 19 )

2019年06月17日 综合新闻 ⁄ 共 59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转自《财经》杂志

  当然,在理论上,如果资本市场比较发达,良官可以通过借贷投资于官员市场。但是,他们用什么样的现金流确保投资偿还是一个基本问题。由于我们假定其为良官,则其当政后不可能盘剥无度,更无法卖官鬻爵以复制卖官手段,因而这样的投资必然破产。所以我们可以推断,良官没有任何可能进入“官位市场”。

   基于此,通过“逆否命题真则原命题必真”的数理逻辑,我们的结论是:“既然良官没有任何可能进入官位市场,则买官者必然全是劣官”。

   原因很简单,只有劣官才会预期通过当权后的腐败来偿还投资,并获得超额利润——作为月薪不过1000元的市委组织部小吏李刚可以筹集十多万元买县长,作为年薪不过数万的县长李刚可以筹资30多万元买县委书记,本身就说明其投资预期。而事实也证明,其210万元的贪污所得和308万元的不明来源财产,正是投资官位、腐败操作的投资回报。

  正是基于这一判断,我们甚至可以解释:何以在最单纯、最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公权买卖是绝对不允许的,官员间私相授受被视同丑闻。

   “劣官驱逐良官”不仅仅表现在无能或无德者居高位上。买官卖官链一旦形成,那些本来正直的官员要么只能选择同流合污,要么选择退出。从李刚119起腐败行为可以看出,我们不能论定绥棱县各局长都是昏官、庸官、贪官,但是“一把手”要敛钱,作为属下,为了保住安身立命的饭碗,只有认捐,只有另开财路,于是一县一地吏治必然大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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