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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明:中国被精神病观察年度专题简报(2015):中国的被精神病概念

2015年12月31日 日志 ⁄ 共 79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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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被精神病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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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源自网络时代的流行语,指政府权力部门或利害关系人把无精神疾病或不该被收治的个人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的行为。在此行为里,公民的人身权力尤其是人身自由受到了严重威胁。

精神卫生是全球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作为人类理性进步的结果,对精神病人的人权保障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是否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而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自媒体的广泛应用,中国的公众得以接触大量官媒闭口不言的信息,从而知道了在中国除了存在病理上的精神病人群外,还存在一个大量的被精神病人群。
 
在中国的公众舆论和公共话语里,对被揭露的被精神病个案都得到强烈关注,这是因为作为正常公民的个体却被侵犯公民的人身权,精神病与社会隔离,不仅仅威胁到了社会公共安全,也使得每一个个体都面临随时被精神病收治的风险。
 
在网络时代的巨大舆论压力下,自1985年就开始着手进行却久拖不决的精神卫生立法在28年后终于得到解决,自2013年5月1日起,中国第一部《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精神卫生法》第30条明确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公众曾对此抱以极大期望,希望能彻底终结“被精神病”现象。
 
然而,《精神卫生法》实施至今已一年半时间,被精神病现象并没得到有效遏制,相反有越演越烈迹象。仅民生观察工作室在2015年里一年里报道的被精神病个案与以往相比就继续呈现上升势头,显示被精神病的社会现象并没有随着《精神卫生法》的实施而得到解决。相反的是,由于中国政府权力非民选产生,公民不能问责官员的现实,《精神卫生法》实施反而导致更畸形的现象出现,如为了所谓考核任务《精神卫生法》而摊派精神病指标,为了完成精神病指标统计而把正常公民登记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等匪夷所思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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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民生观察工作室的工作报告,特别致谢!)

中国民主党中国被精神病观察员 杨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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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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