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员陈仕龙转自:https://news.sohu.com/20110826/n317494227.shtml
新华社武汉8月26日电 日前,一篇题为《恩施副县长送修电脑曝出日记:副县长与煤老板共享二奶》的帖子见诸网端并成为舆论焦点。帖子充斥色情和官商勾结等内容,核心人物指向在任的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副县长邓国建。记者就网上“日记”内容前往来凤县进行了核实求证。
情色+金钱+权力:副县长因“日记”卷入舆论漩涡
“今天妻子覃佳慧42岁生日,妻子刚好大我2个月早先过生日,结婚差不多20年了,女儿邓希也已17岁长大成人,我在官场上也是一路高升春风得意!人到中年,好事连绵!”40多篇的“日记”先是以这样的方式开场。
随后,日记跨越近7年时间,讲述了身为公职人员的主人公为帮煤矿老板“M”取得“五台煤矿二号井”开采权,逼迫“五台煤矿二号井”原法人代表袁玉才放弃开采权。“不从的话,我就放一承诺县政府出资补偿的空头支票,诱骗他就范。”最终,煤矿被划至M名下。其间,已有家室的主人公还乐此不疲地记录下与“M”身边一女子所发生的情色事件。
有网民对这种行为表示愤恨和厌恶,名为“依然是小白”的网友直呼恶心。也有网民对此事持理性态度。名为“谷瑞恩”网友说,肯定是该县长得罪了某些人,被发帖毁谤。名为“liutenent”的网友说:“这哪是日记,分明是别人托他本人之事写的举报材料。”大部分网友表示,希望此事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如果邓国建存在问题,要严肃追究,给群众一个交代。
关停转让煤矿确有此事 矿主称是“自愿”而非日记所述“诱骗”
根据日记描述,煤矿关闭和转让成为甄别“日记”真伪的关键突破口。记者赶到来凤县后,就此事多方联系采访,进行调查核实。
25日,曾主持煤矿关闭工作的来凤县国土局、经信局和安监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向记者表明两点意见:第一,煤矿是原法人代表自愿关闭,不存在要挟和诱骗;第二,煤矿转让经湖北省煤监局许可,邓国建当时已不再主持转让操作。
原任来凤县商务局长、现任县经信局长周涛全程见证矿井关停工作。他回忆说,关闭“五台煤矿二号井”的程序于2006年启动。“当年湖北省委办公厅出台措施进行煤矿整顿关闭,来凤县按要求只能保留10家煤矿。当时13家煤矿整合成了11家,还有1家需要关停,关停工作就交由邓国建主持。”周涛说。
据周涛介绍,会议要求所有的11家煤矿老板自愿报名,若提出主动关停,则将获400万元补偿。随后,五台煤矿二号井矿主袁玉才自愿报名关停。
袁玉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自愿关停煤矿,是因为煤矿达不到年产6万吨的标准,如投巨资改造显然不划算。加之政府承诺,关停后给予他400万元补偿,于是袁玉才就签字了。此后,他定期能收到政府承诺的补偿金额。“纯属自愿行为,并不存在诱骗。”他说。
袁玉才同时也透露说:“煤矿多名股东中有人曾提出异议,认为我把矿便宜卖了,我认为他们对政策解读没有到位,更没算清楚投入和产出的账。”
据了解,此后对煤矿的转让工作是2008年进行的,此时邓国建已不负责煤矿方面的工作,而是由现任来凤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向应才主持的。向应才说,煤矿转让是经双方同意,报湖北省煤监局批准后实施的。
25日晚,在记者再三要求下,来凤县副县长邓国建同意接受采访。邓国建目前主要负责来凤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爱人在县水利局做档案管理员,孩子在武汉读大学。
邓国建认定日记是编造的,说已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随后,他对此事做了三点说明:第一,将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尽早让真相水落石出;第二,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监督;第三,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邓国建说,此前有一些关于他本人的公开报道,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运用到了“日记”中。
恩施州纪委:若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
目前恩施州纪委成立的调查组已赶至来凤县,正在就“日记”中反映的有关情况展开调查。州纪委有关领导表示,如调查情况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来凤县委主要领导表示,县委对此事持严肃态度,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力配合调查此事。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继去年曝出“公安局长微博”事件之后,恩施州再爆“副县长日记”,此事引发当地干部群众的一些议论:“色情+腐败”似乎成了当下网络曝官员“日记”的一个套路。利用读者猎奇的心理,以情色、金钱、权力交易等内容吸引眼球,将事情扩大成社会舆论焦点,并引导舆论锁定目标人物,利用公众影响力让某人接受舆论和公权力的检查、审判,这种现象的普遍化值得关注。有人士表示,对于变相的“恶意”举报和诽谤行为,不可助长。
也有专业人士认为,一些举报人之所以不采取实名手段举报,最主要的原因是担心举报后遭打击报复。目前国内频频发生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需要地方政府完善现有行政诉讼、信访、市长公开电话、媒体投诉等合法渠道。一方面要方便群众提出利益诉求,解决现实中诉求表达不畅的问题,另外一方面也要健全法规对举报人进行合法保护,重建公众对实名举报的信心。同时也有网友呼吁,应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净化网络空间,避免网民和舆论力量被别有用心之人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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