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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腐败暴政观察:天津退休检察长投送恐吓辱骂信 被立案审查

2020年03月03日 综合新闻 ⁄ 共 88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周莲植转自大纪元新闻网

【大纪元2018年09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安报导)因子女被单位上级批评,天津退休检察长竟投送信件对其恐吓辱骂。此举让外界一窥天津政法系统官员的“胆大狂妄”和“无法无天”。

投送恐吓信件的是中共河西区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书记王炳祥。据中共天津市纪委监委网站9月11日消息,王炳祥因子女在单位受到批评,心生不满,先后两次向其子女所在单位相关领导投送信件进行恐吓、辱骂。此后,王炳祥投案自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行政处罚。日前,天津纪监委发布了对他立案审查的通报。

通报没有说明该“恐吓”、“辱骂”信件的具体内容,也没有提及其子女为什么“受到批评”。

通报还称,王炳祥作为昔日行使检察权的检察官,却“漠视纪律、触犯法律”。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65岁的王炳祥,自1993年任天津市静海县(区)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1月任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检察长。2012年卸任。曾被当局多次评为“优秀检察官”、“模范检察官”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等。

中共标榜、吹嘘的检察官如今被指控“漠视纪律、触犯法律”,颇具讽刺意味,有网民评论表示,“中国十大检察官就这水平,难怪到处比这更差。”

王炳祥在天津静海区和天津河西区任职期间,还频频发生法轮功学员被检察机关构陷到法院,遭非法判刑的情况。他作为检察长,被指对管辖区内的迫害案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明慧网报导,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天津法轮功学员王连红女士被非法抄家、绑架,后被检察机关构陷到河西法院,遭非法判刑三年。

2010年春天,天津法轮功学员张希明因讲真相,遭天津市河西区东海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检察机关构陷到河西法院,被非法开庭冤判三年。

2010年12月21日,天津河西区法轮功学员沈华凤女士被绑架,后被检察机关构陷到河西法院,被非法判刑四年。

2012年10月,天津河西法轮功学员孙华敏女士在河西区人人乐超市讲真相时被绑架,她在河西看守所绝食抵制迫害,遭野蛮灌食。于当年12月被检察机关非法批捕,后被构陷到河西法院,被冤判三年半。同一时期被抓的还有天津河西区赵凤芝等六人,被非法判刑三到三年半。#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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