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文峰转自
王德邦:公民免于恐惧是网络实名制的前提
作者editor
1月 28, 2015 王德邦
中国互联网空间多年来积压因言获罪的恐惧,揭示公民言论自由权被剥夺殆尽。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国家网信办将全面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的管理,包括微博、贴吧和网站等均实行实名制。此消息一出,意味着呼喊多年的网络实名制这匹“狼”真的来了。这一时间引起了中国网络的躁动,其中夹杂着许多恐惧的猜疑声,社会普遍认为中国互联网的严冬正在降临。
伴随政府推行网络实名的努力,中国互联网管理机构加紧了对网络的整肃:元月13日上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近期有50家网站、频道(栏目)以及微信公众账号被依法关闭,其中包括24家网站、9个网站频道(栏目)和17个微信公众号;元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近日国家网信办关闭了“这不是历史”(微信号:zhebushilishi)、“这才是历史”、“我知道的历史”等133个有关历史信息的微信公众账号。可以预见,随后中国互联网空间陆续将有更多的网站、频道、微信、微博面临被关闭。
应该说,中国当局对互联网的严控由来已久,与互联网来到中国同步相伴。多年来,中国当局除了对互联网日常的管制外,期间还隔三差五地掀起一波波花样迭出的整治狂潮,几乎每年都会将一批在互联网敢言的作者拘押入狱。到了近两年,更有变本加厉的趋势,不仅在2013年将一批网络大V以各种不同罪名拘押,有的还被判刑,到2014年更将网络举报周永康的浦志强律师投入大牢,将年逾古稀的新闻女记者高瑜抓捕,将年过八十的老右派铁流羁押,将在网络上敢于表达支持香港争普选的大批人士逮捕。
如此可见,中国网络空间飞扬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诽谤”、“寻衅滋事”、“泄露国家机密”等等罪名的大帽,随时扣压到网民的头上,这使网民心中笼罩起厚重的恐惧,以致经常处于提心吊胆状态。在如此状况下,中国网络发言成了一种招祸引灾的活动。面对如此高压恐怖状况,中国互联网日益陷入“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惊恐中,出现万马齐喑的死寂态。
这种网络空间的严酷现实,迫使许多想表达自己思想与揭露现实黑暗的人不得不寻求自我的保护,于是网络匿名就成为网民不得已的选项。其实网络是个虚空间,网民在这个虚拟世界为寻求一份轻松而无拘束的表达,原本采用真名或化名都无关紧要,但当后来发现网络上随意的言辞都可能招来祸端时,网民才日益将无意间的化名转化成刻意的匿名。
有些坚信自己光明磊落而不惧打压的人,自觉地以实名制在网络揭露黑幕,直斥罪孽,监督公权,然而,他们的实名不仅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而受到相应保护,相反却成为被打击报复的对象。如黑龙江农垦维权人士刘杰,就因举报农垦总局领导隋凤富贪腐(现已被中纪委审查)而被以“诽谤罪”判刑入狱。可以说,目前中国大地奔走的数以千万计的上访民众,他们绝大多数都是曾经采取过实名举报的,但结果要么反映的问题如石沉大海,要么就招来更多迫害。由此可见,在中国信从实名制者不仅没有得到保护与解决问题,而且常常惹火烧身。
面对这种网络的严酷打压与实名制的招灾惹祸所带来的恐惧,网民自然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而倾向选择匿名上网。虽然匿名在这种当局全方位监控之下并不真正能赢得安全,但网民感觉总比实名要保险一点。由这种网民倾向匿名的现象可以管窥中国网民的言论受限与互联网空间的恐惧情状。
《世界人权宣言》序言:“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同时,中国《宪法》承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见,公民有不可剥夺的言论自由权利与免于恐惧的权利。
中国互联网空间多年来积压的因言获罪的恐惧,揭示了中国公民言论自由权与免于恐惧权被剥夺殆尽的现实。面对这种状况,中国当局今天一方面在加紧整肃查禁网络,一方面又推出网络实名,这是明显的要网民“自投罗网”,是公然掐制言论,制造恐惧,而在这种恐怖气氛下,欲求网民采信实名制,岂不是缘木求鱼?
如果中国当局真正为了网络法治空间清明,让公民诚心采取实名上网,那就必须切实消除网民因言获罪的恐惧心理,而要消除这种恐惧,就必须切实兑现宪法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只有真正做到“言者无罪”,使公民免于恐惧,网络实名才会真心得到网民的拥护与遵行,实名制才有落实的民众基础。而在目前这种封网禁言下欲强推实名制,那只能招来网民的抵制,最终使网民告别互联网空间。
来源: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