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长明转自中文网
再有半个月,各地中小学就要开学。每年这时候,地方政府强行裁撤民工子弟学校的新闻总会成为社会焦点之一。昨天,北京大兴、朝阳、海淀等多个区教委“定点‘取缔’民工子弟学校”的消息被多家媒体报道。早报评论员相信,广大读者读到这类消息,肯定会对此种政府行为产生异样的感受。
寄生在城郊接合部的民工子弟学校始发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其所演绎的一系列悲怆和痛楚,曾经无情地控诉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体制障碍”。新世纪头年,国务院颁行《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其中第12条首次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予以保障。中央政策的原则性十分明确,但未明确由谁来承担这笔额外办学经费。而地方政府纷纷收取高额“借读费”,变相把民工子弟挡在公办学校之外。如此一来,一方面民工子弟数量随城市化进程而水涨船高,另一方面“借读费”客观上催生更多民工子弟学校在城郊接合部“安营扎寨”。
无论当政者主动还是被动,政策都得随时势而变。城市义务教育对民工子弟的歧视,招致持续的社会批评,管理者颜面无光、遭受巨大道义压力,终于直面这一社会矛盾。大抵从“十一五”开年始,民工子弟分期分批在流入地与城里孩子一起享有相对平等的义务教育。随“借读费”由减免到取消,越来越多民工子弟成为城市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的学生。上海民工子弟义务教育难题曾一点不亚于北京,城郊接合部“安营扎寨”的民工子弟学校同样是有损上海形象的“疮疤”。而最近这5年,上海“拆营拔寨”力度很大,安排民工子弟到公办学校就读,或到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就读,已较彻底地化解了这一困扰多年的“义教歧视”难题。
从公开信息可知,北京化解“义教歧视”很可能比上海慢了半拍。然而,裁撤办学条件缺乏基本保障的民工子弟学校,并非北京一地行为,而是各座城市普遍行为。从该行为正当性讲,北京多个区教委的裁撤行动大方向正确。只是,做这件政策性极强的事要讲人情味儿,要透明加公正——媒体之所以把北京此举打上“取缔”之标签,毛病就出在这上头。
举例言之:北京各区以校舍租赁到期、校舍系违章建筑、校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牵强理由裁撤民工子弟学校,给人以“偷偷摸摸”的感觉。这事本应大大方方进行,把裁撤理由向在校学生家长说明,把政府安置裁撤学校在校生及今秋入学新生的政策交代清楚——如新学校名称,录取原则、录取办法、录取人数、教学条件、收费标准,及在校生和新生家长可供选择范围和余地等,并承诺绝不让任何在校生和适龄儿童因民工子弟学校被裁撤而失学。如按上述思路操作,矛盾和不满不敢说会一点没有,至少不会引起家长们对裁撤行动的普遍不安。
但事实上,并非所有裁撤民工子弟学校的区教委都能做出“不让分流学生失学”的承诺。海淀区就要求,家长需自行办理“五证”,才能去公立学校申请入学。“五证”是道高门槛,必然会令只有三证、四证的学生无法入学,这仍是变相把民工子弟拦在学校之外。无法做出让学生不至于失学的保证,却急于裁撤相对条件较好的民工子弟学校,这样做合适吗?
还有,裁撤民工子弟学校尽管“悄悄进行”,但还是没能瞒住媒体。报料者大多是被裁撤民工子弟学校的校长或投资人——何以至此?经过连续多年裁撤,这次遭裁撤的民工子弟学校办学硬件相对较好,中间有投资人(有些就是校长本人)不断投入的资本沉淀。现在教委说裁就裁,有否考虑对投资人做些必要的作价补偿?至少报道没有提及。
为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中央要求各级大行社会管理创新。早报评论员不能不说的是,仅各座城市裁撤“最后的民工子弟学校”一项,如何在合法之外讲点人情味儿,讲透明和公正,就系非常现实、具体的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