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艳敏转自天涯社区
2018年5月15日上午9点,我们到黄岛阳光大厦工商局6号窗口,办理公司注销事宜。
本来国家三令五申简化注销程序,我们已经按要求进行了简易注销,网上公示期满,然后到窗口送材料,其中一负责人姓崔(女),要求我们必须让宁一个股东到场。
因为另一股东年龄大了,70岁,且因病住院,他们又说让另一股东电话视频,因为老人很多都不会用微信,后来又提出了录像让他们看看,我考虑到他们这种人为的随口说的,万一录像过来他们又说不行,所以我提出来能否找份黄岛工商局具体的文件格式要求看看,是怎么要求的,这样有个书面要求我们照着办,就不用来回跑腿了。
结果她们用了一小时的时间,从网上给我们找了一份最高人民办公厅关羽印发《关于审理公司登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通知,法办【2012】62号。
我说,我要的市工商局的文件,你找份法院的文件给我,即使找法院的文件就不能找份黄岛法院的文件,而且还是2012年的,你好不好找份国际法院的文件让我看看,好不好找份比2012年还早的建国以前的对你的解释有利的文件让我看看,再说也没有看到如何录像的具体步骤啊。
她说不服就去法院告他!
同样是在东区我们上个也注销了两个公司,东区的工商服务态度很好,只用了十五分钟就办完了,为东区工商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