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增云转自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
中共政權自建政以來對於宗教一向採取敵視與防範態度,並加以控制與打壓。近年來,雖在國際社會關注的壓力下,在若干宗教管理政策與法令上,有限度地調整與放寬,主要目的係對內營造寬鬆環境,以對外改善其國際形象,但事實上中國政府對宗教事務的介入與控制並未放鬆,宗教自由必須是在政府認可及劃定的範圍內運作。
一、中國宗教政策受意識形態左右
中國宗教管理基本政策大致可概括為:堅持共黨對宗教工作的政治領導,掌握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針政策,使宗教同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事務不受境外勢力的支配;一切愛國宗教團體都應當接受黨和政府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根據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94年中國國務院頒布「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及2004年國務院公布首部「宗教事務條例」規定,雖然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但同時也規定外國人不得在中國境內成立宗教組織、宗教辦事機構及宗教活動場所或開辦宗教院校,不得在中國公民中發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職人員和進行其他傳教活動。
二、中國嚴格管控宗教活動
目前中國官方承認的5大宗教為: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5大宗教都有一個隸屬於政府的協會,並由「國家宗教事務局」和「中國共產黨統戰部」進行「指導和監督」,其中包括外國人在宗教活動中的作用。
為表達「獨立自主」的國家精神,中國政府自1950年起即將中國天主教會與羅馬教廷分離,由政府指定的「愛國教會」管理,凡是不在「愛國教會」管理下的宗教活動都被指非法,受到鎮壓和迫害,這些教會被稱為「地下教會」。此外,中國也為基督教成立了「三自教會」,以自治、自養、自傳為原則,企圖使中國的基督教走上自主自辦的道路,但仍有許多基督教徒不願接受「三自教會」管轄,選擇在未經登記的家庭住所從事基督教宗教活動,這些教會被稱為「家庭教會」。凡是未登記的宗教團體成員均不斷遭受到政府當局的各種不同程度迫害,包括恐嚇、騷擾和拘留,特別是被其定位為「邪教」的法輪功組織。
在堅持無神論的前提之下,中國政府打壓迫害宗教的方式通常是把教會組織定性為外國陰謀滲透組織,強力取締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的各種教會組織,動輒將神職人員拘押或下放勞改,並強迫教徒加入政府所操控的「愛國教會」,例如2004年9月蔡卓華因領導6個「家庭教會」並出版宗教雜誌被秘密逮捕,公安部即將這起案件定義為「建國以來最大的一起境外宗教滲透案」。
其次是假借打擊迷信邪教,大肆迫害宗教活動,例如2004年5月以來,中國除向各省黨委和宣傳教育部門下發秘密文件,要求加強馬克思主義無神論的宣傳教育工作外,並展開廣泛的、多層次、多方位的落實無神論行動,打擊所謂的封建迷信。各地中、小學生被要求簽下反邪教誓言,主要新聞媒體和網路要開闢無神論專欄,高等院校及社科院要推行無神論教育。這些作為顯然都與中國政府表示允許宗教自由的說法相矛盾。
三、中國是國際社會宗教自由「特別關注國」
中國的宗教自由問題向為國際社會所關注,不論是美國國務院每年定期公布的各國人權報告,抑或「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等國際組織定期發表的人權報告,有關中國侵犯宗教自由的問題總占有相當篇幅,甚至將中國列為「特別關注國」。
-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2005、2006年「年度宗教自由報告」:指出中國繼續普遍而且嚴重地侵犯宗教自由,經常性關押和騷擾宗教領袖和信徒,並將中國列為違反宗教自由嚴重到達「特別值得關切的國家」之一。
- 美國國務院「2005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指出中國一些未註冊的宗教團體的成員受到各種限制,甚至恐嚇、騷擾和拘押;地下基督教會、維吾爾族穆斯林、藏族佛教徒以及被政府視為「邪教」的團體的成員,受到政府更嚴密監視;法輪功學員仍受逮捕、拘押和監禁;拒絕放棄信仰者有時在監獄和勞教營裏受到虐待,並將中國列為「特別關注國」。
- 歐盟2005年年度人權報告:指出中國應解除對宗教信仰的嚴格限制。
- 美國國務院「2005年度各國人權報告」:指出中國雖擴大對註冊宗教團體某些活動的法律保護,但仍然限制宗教自由,控制宗教團體、騷擾未登記註冊的宗教團體並拘押其成員﹔限制政治敏感人物和地下宗教人士的旅行自由;壓制藏族地區和新疆穆斯林地區少數民族的文化和宗教;並指出自中國於1999年開始禁止法輪功以來,被監禁的法輪功信徒中已有數百人到數千人因受到刑求虐待而喪生。
- 「人權觀察」組織:指出中國「宗教事務條例」允許「正常」的宗教活動,卻未給「正常」下定義;「宗教極端主義」、「擾亂公共秩序」等關鍵用語也未加解釋。中國監督宗教活動的方式,包括要求每一所寺廟、教堂和清真寺都要向政府登記,表示他們的財務、人事、出版品、傳教活動都要受到政府的管轄,傳教的內容也要由政府審查。
四、中國營造宗教自由假象
面對國際社會對其宗教自由的批評,近年來中國政府已逐漸調整策略因應,試圖藉由營造宗教自由的假象,改善其在宗教自由問題方面的國際形象,具體作為包括:2005年3月實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綜合性行政法規「宗教事務條例」,強調宗教工作法制化;2005年10月發表「中國的民主政治」白皮書,強調國家尊重並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保障信仰宗教的公民、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2005年12月首次設置國家宗教事務局官方網站,宣傳和展示中國宗教工作的概貌。
然而中國為維繫其統治優勢,向不見容新興宗教與勢力崛起,雖然其憲法明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從其相關政策文件、法令與具體作為均可發現,黨國機器對宗教事務的掌控仍然十分嚴密,包括限制人民信仰宗教的年齡及宗教派別、規定共產黨員與軍人不得信仰宗教、限制宗教圖書的印製、販售及宗教活動場所、設置愛國宗教組織監控宗教活動等,在在說明其所宣稱的宗教信仰自由與實際作為相去甚遠,亦與西方民主國家對宗教信仰自由的認知、保障及政教分離的精神相悖。
五、國際社會應關注中國宗教自由
臺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不僅憲法明文保障宗教自由,政府尊重人民信仰權利,相關政策也鼓勵宗教活動自由進行,宗教自由程度早已獲國際社會高度肯定與讚譽。反觀中國,宗教自由是世界各國督責其改善人權的目標之一,卻也是中國最不肯放手的內政問題。中國與梵蒂岡之間長期以來在天主教教徒及教會的管轄權上齟齬不斷,中方始終強調「不要干預中國的內政」,即在避免包括梵蒂岡在內的外國勢力介入其對宗教的控制。針對中國始終未能改善的宗教自由問題,歐盟已將改善人權和宗教自由狀況,作為是否取消對中國武器禁運的考量之ㄧ;歐洲議會副議長也在2005年底發表聲明,要求歐盟不能以經濟交流做為發展與中國關係的唯一標準;美國總統布希於2006年4月胡錦濤訪美時力促其開放宗教自由,並於5月12日在白宮接見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代表余杰、王怡及李伯光等人,傳達支持中國宗教自由的立場,均顯示各國對中國宗教狀況的關切與不滿。我們認為宗教自由是普世價值,任何政府均不可假藉打擊邪教之名,剝奪人民信仰自由,國際社會在與中國進行任何接觸時,應同時關注中國迫害宗教自由的情形,敦促中國成為真正、完全的宗教自由國家。
時間 | 事例概況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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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12月 | 中共地方當局在浙江沿海城市溫州附近地區搗毀或沒收數百座教堂或禱告場所。 | 中央社,2000.12.15 |
2000年8月 | 根據設在美國康乃狄克州的龔品梅主教基金會消 息指出,福建省宗教局和公安局人員8月19日到福建省長樂縣金峰鎮上陳堂,逮捕正在舉行宗教儀式的高依華神父及與會教友,但福建當局並未宣布逮捕理由及拘禁地點。 | 中央社,2000.8.31 |
2001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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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20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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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2001.6.29 | |
2001年12月 | 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邪教」等罪名,將「華南教會」17名負責人判刑,其中2名創辦人鞏勝亮及李英,分別被判死刑及死刑緩期2年執行,其他15名負責人分別被判處2年至無期徒刑不等。 | 自由亞洲之聲廣播電臺,2002.1.1 |
2002年4月 | 4月10日河北省正定縣一座正在修建中的非官方教堂遭中國公安調遣軍用坦克摧毀,這間教堂在興建前曾得到地方政府的批准,但正定縣政府有關官員否認有強拆教堂一事。 | 自由亞洲廣播電臺,2002.4.16 |
2004年9月 | 蔡卓華因為自費印製聖經等宗教書籍在2004年9月11日被捕。他的妻子蕭雲飛和她的哥哥蕭高文、嫂子胡錦雲則於9月27號在湖南被捕。中國公安部將此案定性為「建國以來最大的一起境外宗教滲透案」。 | 美國之音廣播電臺網站,2005.11.9 |
2004年12月 | 12月24日浙江省蒼南縣出動200名公安武警衝入蘆浦鎮林家院,把一座當地地下天主教徒準備用來慶祝聖誕節的臨時聚會場所拆毀,並抓走了地下神父王仲法。 | 美國之音廣播電臺網站,2004.12.27 |
2005年3-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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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BBC廣播電臺網站,2005.11.11 |
200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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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廣播電臺網站,2005.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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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05.10.26 | |
200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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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廣播電臺網站,2005.10.6、2005.10.19 |
2005年10月 | 10月10日中國20多個省市的地下教會領袖51人在河北苟各莊聚會時,被趕來的70多名公安包圍,並限制他們自由長達24小時,期間並沒收他們的財物。 | 自由亞洲之聲廣播電臺,2005.4.28 |
200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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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之聲廣播電臺,2005.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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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亞洲新聞社(AsiaNews),2005.1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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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廣播電臺網站,2006年1月3日 | |
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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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之聲廣播電臺網站,2005.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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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之聲廣播電臺網站,2006.1.26 | |
200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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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之聲廣播電臺網站,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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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2006.2.2 | |
2006年2-3月 | 東北地下教會「三班僕人」的領袖徐雙富和16名「三班僕人」的負責人,被控在2002-2004年間,殺害另一個基督教家庭教會「東方閃電」的20名成員。徐雙富等人還被加控詐騙超過3千2百萬元人民幣。經3天半的審訊,3月3日在黑龍江雙鴨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但法院並未即時作出裁決。徐雙富在庭上推翻供詞,否認控罪,稱是在生不如死的酷刑情況下,屈打成招被迫認罪。美國宗教團體「對華援助協會」3月18日公開徐雙富代表律師的辯護書,披露徐雙富被折磨的詳細情況,令中共當局10大迫供酷刑全面曝光。 | 香港蘋果日報,2006.3.19 |
2006年4月 | 4月26日中國多名公安人員闖入山東臨沭縣基督徒劉玉華家。劉被控涉嫌非法經營罪遭刑事拘留。 | 美國之音廣播電臺網站,2006.5.17 |
2006年5月 | 5月10日江蘇省宿遷市派出所從當地一個家庭教會聚會中 抓走11人,其中8人是當地工作人員,另外1位是韓國牧師,還有2名翻譯。經過長時間審訊,所有被抓的人已於當晚獲釋,但韓國牧師還是在13日被迫離開中國。 | 美國之音廣播電臺網站,2006.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