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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腐败观察:广东今年落马厅官已逾百人 专家称反腐长效机制作用明显

2015年12月09日 综合新闻 ⁄ 共 144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陈国谋转自界面网

今年以来,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广东省的反腐工作尤为突出。

界面新闻记者统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南粤清风网的通报发现,今年下半年以来,广东有20名厅级官员被查。

而今年7月份,广东省晒出了今年上半年的反腐成绩单,仅6个月便以82名厅级官员被查排名全国第一,超过了排名第二到第四的云南、河南、湖北三省被查的厅官人数之和。

10月份以来,广东省反腐势头可谓高潮迭起。

10月27日至29日,广东官场三日内三位厅级官员相继落马:肇庆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惠祥、湛江市副市长罗锡平和潮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汤锡坤。

进入11月份,正当有人认为反腐高潮已经过去的时候,11月6日,在同一日之内广东省环保厅厅长李清和广州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沙两位厅级官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落马,其中,吴沙被查时离卸任广州市委政法委书记不到两周时间。

截至11月10日,广东今年被查的厅级官员超过100人,已高于去年全年广东被查厅官人数。

外界也注意到,广东高调的反腐风暴并非始于今年。

数据显示,去年广东被查厅官95人,超过第二第三名省份被查厅官的人数之和。而2013年广东被查厅官38人,在当年15个公布党纪政纪处分情况的省市中也位居第一。

广东省为何能连续多年在反腐工作中保持突出的成绩?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广东的反腐成绩耀眼主要是由于广东省已建立了一个长效的反腐机制,并形成了良好的反腐氛围,在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也遏制了腐败的增量。

去年5月份,广东省纪委印发了《广东省纪检机关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纪检部门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时,不仅要向同级党委报告,同时也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广东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开展省、市、县三级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的省份。

同年10月,广东人大网登出《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该草案明确规定,机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领导集体承担本单位预防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预防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此外,该草案还针对“裸官”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不得担任有关领导职务,不得在重大涉密、安全、财政、金融监管、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敏感岗位任职。”

竹立家对此表示,广东省出台的这一系列条例,能让广东反腐工作变得有章可循,使反腐更加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而三级纪委查办腐败案的制度也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独立性。

近年来,随着反腐制度上的完善,广东省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也走在全国前列。清华大学在今年的一份《2015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中称,广州是全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最好三个城市之一,而去年广州更是在全国排名第一。

今年10月份,广州市政府公开的决算报告中不仅包括“三公”经费、年度会议费用等传统项目,还包括了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培训费甚至水电费在内的40多项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情况。

对于广东建立反腐长效机制所取得的成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广东已形成自下而上的反腐良好氛围,纪检监察机关能及时将群众举报的线索立案,并且能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形成反腐的制约机制,防止一些市场交易变成权钱交易。

“从近几年广东落马高官的人数和级别可以看出,广东反腐的长效机制已经起到了不错的效果,值得国内其他省市学习。”竹立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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