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谋转自南方网
羊城晚报记者 张林 通讯员 粤纪宣
2014年5月,清远市清新区纪委查处了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冯清华受贿案。2004年至2014年间,冯清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曹某等多名工程承建商和供应商贿送的人民币及红包、礼金40多万元。2014年10月16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冯清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
年仅37岁的冯清华,连续在清远市清新区住建系统工作16年,曾是人人称赞的技术能手、年轻有为的“希望之星”,最后却因收受工程承建商和供应商贿赂40多万元,就此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沦为阶下囚。
23日,省纪委通过南粤清风网披露了冯清华的贪腐之路。
25岁走上中层领导岗位、34岁成为班子成员
1977年,冯清华出生在一个基层干部家庭,从小到大一直担任学生干部。1998年,大学毕业后被原清远市清新县城建规划局录用为国家干部。
初入职场,冯清华虚心好学、踏实肯干,加之科班出身、技术过硬,很快便得到领导的赏识,成为单位重点培养的对象。2002年,年仅25岁的冯清华被提拔为清新县环保和建设局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9月,升任为清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共事业办公室主任。2011年5月,34岁的冯清华被提拔为清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5千元打开贪欲之门,10年共贪腐40多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升任清新县环保和建设局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的副主任后,冯清华开始走上了贪腐路,他当时结识了不少市政工程的承建商和供应商,曹某就是其中一个承建商。
2005年春节前,曹某为了与冯清华打好关系,在请冯吃饭期间,递给对方一个装有5千元的信封,并说是过节的慰问金。据冯清华供述,刚开始收钱时思想也有激烈的斗争。“收下吧,这是违法犯罪,万一被查出来,一切就都完了。不收吧,确实有点舍不得这从天而降的一笔横财。”最后,贪欲战胜了良知。即使家中并不“缺钱”,冯清华还是收下了这笔钱。“随着时间的流逝,似乎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这些钱也用得舒舒服服,心渐渐稳定下来。”
随着职位的升迁,工作职权范围越来越广,冯清华的腐败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收受的红包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纪委办案人员透露,2005年后,凡是春节、中秋前夕,曹某都以协调施工问题为由,每次送给冯清华5千至5万元不等的现金。多年来,冯清华共收受曹某等市政工程承建商或供应商送给的贿赂及红包、利是40多万元。
沉迷网游与旅游玩乐,3年旅游消费高达11万元
据调查,多年来,冯清华收受的金钱大部分用于满足个人的享乐需求。
冯清华家庭条件较好,从小衣食无忧,一直在“蜜罐”中长大,无形中养成了追求高品质生活的习惯。据办案人员介绍,冯清华平时沉迷网络游戏,不惜为了游戏“一掷千金”。为满足游戏中的虚荣心,他在一次收到曹某送给他的5千元红包后,立即全部投入网络游戏中购买游戏装备,并用曹某贿送的红包,购买了价值1.6万元的高配置电脑主机和显示器。
冯清华还热衷旅游玩乐。2009年至2011年期间,其旅游消费高达11万元。据其本人交代,该旅游款项均来自于受贿款。其中,2009年,他携妻子前往云南旅游,消费了3.1万元;于2010年春节前去香港旅游,一次性消费了5万元。在冯的受贿款中,用于购买手机、相机、摄录机等高档电子产品共5.8万元。
不仅如此,冯清华的生活作风也越来越奢靡,购买一个茶饼就花费了1万元,其使用的一只羽毛球拍价值8千元、佩戴的手表价值2万元……“工资收入已支撑不起他的高要求、高消费。于是,他连受贿后仅有的一丝后悔和彷徨都丢弃了,对承建商的贿赂款坦然受之。”纪委办案人员指出,在收受了大量贿赂款后,冯清华认为钱财得来容易,就更大手大脚的挥霍,因此陷入了“受贿——挥霍——受贿”的恶性循环。
【忏悔录】
冯清华:要恪守本分,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2014年5月,清远市纪委在调查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违纪问题的过程中,发现了冯清华涉嫌严重违纪,并将线索移交清远市清新区纪委查处。随后,清新区纪委对冯清华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案发后,冯清华向办案人员忏悔道:“我十分后悔任职以来收受红包利是的违纪行为,我愧对党的教育、愧对组织的培养、愧对人民的信任。到今天我才反省过来,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半点不得亵渎的;到今天我才明白,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不可存在半点的侥幸心理。”
2014年10月,经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冯清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
在忏悔书中,冯清华写道:“无论日后身居何种职业,都必须做个奉公守法、遵守法纪的合格公民。不求日后能为社会作出多大贡献,但最基本保证不可以为己私欲而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求日后能为社会发多少光多少热,但最起码要恪守本分,干净做事、清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