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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法监禁观察:江苏南通维权人士单利华突然遭刑事拘留

2015年11月22日 党员园地 ⁄ 共 80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卢秀燕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报道)2015年11月21日星期六,本网获悉:昨日(11月20日)江苏南通维权人士单利华突然遭刑事拘留,罪名是“寻衅滋事”。究竟具体原因尚不清楚。

单利华是江苏南通人,曾因拆迁问题多次上访维权,后来自己的诉求得到解决以后仍然坚持抗争,参与429祭奠林昭墓等多次活动,还长期帮助其他被强拆人员维权,在网上做启蒙工作,单利华称得上是从访民进步到公民的典范。

单利华情况简介:女,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违法圈地520公顷的项目“上海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的拆迁受害人。其户口和承包地都在娘家,2006年还与母亲哥哥共建楼房310平米,2010年11月3日,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作出(2010)港民调初字第0094号《民事调解书》;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位于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新园村十四组11号(原闸东乡公园村4组)朝南两层楼房一幢的地上建筑物中,楼下东首的两小间归单利华所有;楼下西首一大间及楼上三间归沈桂兰和单荣华所有。

 

也就是说,单利华的户口、承包地、宅基地权属从未变更,且有法律意义上的析产房屋,但在拆迁过程中,地方政府以其是出嫁女为由拒不给房屋安置、补偿,使其真正从有房人沦为无家可归者。

2011年6月25日,单利华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被港闸区信访局副局长李新暴力截访,被逼割腕自杀,右手腕断肌腱三根伤残。政府不予做伤残鉴定。

同时,其母亲的合法利益也被侵权,300平米楼房因无产权证,政府以违法建筑为由只安置赔偿了160平米安置房,另外150平米未予安置,名曰“违建”,另证照齐全的农村营业用房近25平米没有安置赔偿。

 

四年多来,单利华孤儿寡维权访无果。在上访路上,从访民到公民,由于不断围观公众事件,帮助引导访民维权,写微博,写文章,做公民播报,揭露社会黑暗等等,成了政府的眼中钉,几年来,一到敏感时期,就被高压维稳,重兵把跟踪、盯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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