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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运输业腐败观察:第一条高铁重大黑幕:为救弟弟,刘志军深夜见俞正声

2015年08月08日 综合新闻 ⁄ 共 593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宏亮转自博讯

2009年12月29日下午3时,刚刚试运行的广州-武汉高速铁路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冒烟,停运几个小时。一时国内外舆论潮起,人们质疑现代的高科技如此“不堪烟击”。可是铁道部的官员们却说:乘客素质太低。
中国的第一条高速铁路为何始至广州和武汉之间,而不是武汉-北京,或上海-北京,或北京-沈阳?这里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那就是,皆与铁道部长刘志军的弟弟刘志祥铁路系统腐败第一人有关。
刘志祥原系一名铁路工人,只因自己的哥哥刘志军先后靠了原武汉铁路分局的领导黄X,并娶了其“玉女”黄金娥【奇丑无比】,于是官运亨通,靠送钱,巴结上铁道部长韩抒滨当上郑州铁路局长。在郑州局任职时,又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通过原河北省长岳岐峰与胡锦涛相识(胡当年是书记处书记)。由于能说会道,1996年刘志军爬进我们铁道部任副部长一职。 (博讯 boxun.com)

刘志军清楚要想再往上爬,非要花大钱不可,于是把自己的弟弟刘志祥硬是从专列局调回武汉汉口车站当站长兼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刘志祥与其兄有明确的分工,那就是他玩命捞钱,以支持哥哥刘志军当官。
可是,刘志祥心太急,手太黑,加上没有文化,对法律漠视,只要是不给钱的主,都一律拿下。汉口铁路招待所的承包人高铁柱与该站的经营合同没有到期,刘志祥就急着收回合同,高铁柱不干了,他下了功夫,派自己的兄弟把刘志祥娶5个老婆的事情,以及到处收取贿赂的事情举报到了中纪委。
可是,中纪委始终控制在李鹏和胡锦涛的手中,举报信经刘志军三转两转,竟然又回到刘志祥的手中,刘志军知道刘志祥的罪恶与自己有关,就让刘志祥找人教训高铁柱。于是就有了2002年12月8日,刘志祥以重大工程允愿彭支虹,而彭支虹花钱请黑道上的打手冯立海闯入高铁柱家,当着高铁柱的4岁儿子的面将其刺死的惨案。
刘志祥买凶杀人后,湖北省主政的省委书记俞正声,让警方搜集了大量的刘志祥犯罪事实,其中包括杀死情妇,洗浴中心小姐李春妹案。李春妹系湖北潜江人,2001年在武汉长江洗浴中心当服务员,长得天生丽质,身高1.69米,刘志祥酒后去洗浴中心潇洒,一眼看上了李春妹,硬是让老板把李春妹送给自己。老板知道刘志祥在武汉有武汉四大天王之称,(花钱大王,玩女人大王,打架大王,受贿大王),非常害怕,于是把李春妹骗入刘志祥的包房,刘志祥给李春妹的饮料中放了迷药,然后强奸了李春妹。李春妹醒后见自己被强奸,就要自杀,吓得刘志祥赶紧以娶她为借口安抚李春妹。李信以为真,便在刘志祥提供的房子中当上了“六奶”。她那里知道,刘志祥在1年前刚第五次结婚。由于李春妹要“正宫”的地位,且每天紧跟刘志祥不肯放松半步,使得刘志祥无法找到新欢,无法再去洗浴中心,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酒后的刘志祥把李春妹活活勒死。当时武汉市公安局等都有介入,李春妹家属告状,刘志祥一方面花了3百万摆平李的家属后,又买通时任湖北省纪委领导的罗清泉进行销案。罗清泉知道俞正声需要刘志军支援中部开发,于是在高铁柱事件爆发后,罗清泉提出可以对刘志军的弟弟网开一面,保一条命,但是,刘志军必须来武汉向俞正声承诺向湖北投巨资不少于1000亿元的计划。
刘志军挂专列出京,深夜见俞正声。
2006年末,刘志军在得到罗清泉的电话后,自己违反中央规定,挂上一节中央常委用的专列车亲赴武汉。在武汉东湖宾馆向俞正声承诺把中国第一条高速铁路,从原来的沈阳-北京改为广州至武汉,此讯一出,原铁道部长傅志寰的哈局系人马大为不快,特别是铁道部时任政治部主任的何洪达,不仅反对刘志军为救自己的弟弟而改变铁道部原有的高速计划,更反对刘志军为了讨好胡锦涛和江泽民,把中国2006年的动车组上市计划,从哈尔滨铁路局下的北亚集团移出,由自称是胡锦涛和江泽民江苏的同乡,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号称中国高速铁路第一人)来进行重新安排。
乱了套数的北亚集团总裁兼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的刘长贵,看到本来已经到嘴的肥肉硬是让刘志军从口中抢出,一时无奈,只好到北京找铁道系的大佬,包括主管过铁道部的丁关根,李鹏,付志寰等人处告状,为此,付志寰还在2006年夏天以全国人大常委的身份去哈尔滨铁路局核实情况。
怎奈付志寰,何洪达,刘长贵等,哈局系的李树田【北京局局长】等人都不是刘志军的对手,均败在了刘的手上。可是,几个人收过的钱,加在一起也没有刘志军和其弟刘志祥的多。
但是,刘志军虽然罪恶累累,但是他能慷国家之慨,用国家的钱几千亿,修改国家已既定的计划,并用几千亿为太子党俞正声树政绩,俞正声早在89年“六四”事件中是中国腐败第一号人物,靠着太子邓朴方,从康华到青岛,到建设部,再到湖北任封疆大吏,为了自己仕途政绩,保了一条腐败透顶刘志祥的小狗命,太值了。
这就是中国第一高速铁路的黑幕交易丑闻,苦了的是九泉下阴间里的“高铁柱”和“李春妹”这样的“屁民”们。

另据博讯消息:
由国内原“人民日报”时政部主任记者张X和北京著名律师李XX合作的揭露铁道部长刘志军腐败之力作“刘志军和俞正声的交易黑幕”香港某出版社拟出版。
全书分22章:
第一章:刘志军的出身
第二章:刘志军的苦难童年
第三章:刘志军文革时期表现
第四章:刘志军的铁路工人时代
第五章:踩“红门”成为铁路分局长的快婿
第六章:刘志军由工人当上铁路上最小的官
第七章:第一次受贿一套房子的解套之术
第八章:见利忘义,废前妻的刘志军
第九章:当上郑州铁路局长
第十章:刘局长到底有几个女人
第十一章:刘志军与韩抒滨的关系
第十二章:刘志军与付志寰的关系
第十三章:刘志军与李鹏的关系
第十四章:刘志军是怎样靠上胡锦涛的
第十五章:刘志军是这样让刘志祥捞钱的
第十六章:刘志军的新夫人“小红”有多少钱
第十七章:胶济铁路重大事故与“小红”的关系
第十八章:刘志军是怎样用千亿资金保自己弟弟的命的
第十九章:刘志军打掉北亚肥了谁
第二十章:刘志军在青藏铁路上捞了多少钱
第二十一章:刘志军的十八个女人与三名政治局委员的关系
第二十二章:刘志军最后的资财统计有多少

附件1:中国法院网报道
链接:https://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03662
武汉铁路分局原副局长刘志祥一审被判死缓
作者: 宜中法 发布时间: 2006-05-01 11: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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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4月30日,宜昌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志祥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刘志祥原系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判决认定被告人刘志祥犯故意伤害罪、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宜昌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志祥在任汉口火车站站长期间,被害人高铁柱(殁年42岁)因汉口火车站招待所转租一事,多次找刘志祥索要赔款,刘未予解决,后刘志祥得知高铁柱准备与他人一起到有关部门举报其违法犯罪问题,便指使无业人员彭支红去“修理”高铁柱。在刘志祥的多次催促下,彭支红邀约并指使冯立海(已判刑)殴打高铁柱。2002年12月8日,冯立海又邀约“长毛”(姓名不详,在逃)等人携带弹簧刀、铁管等凶器窜入高的租住处,对其进行殴打,冯立海向其连刺三刀,刺破右股动静脉,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同时查明,1995年至2004年,被告人刘志祥在担任汉口火车站站长和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指使财务人员、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等从汉口站“小金库”中取出巨额款项,以外出学习、考察、办事、旅游、需要用钱、“感谢”有关方面等名义,采取无条和白条领款等手段,单独侵吞或伙同他人私分公款,贪污公款及公物折款共计人民币1227万余元、美元58万元、欧元13.5万元。其中刘志祥个人实得现金及物资折款共计人民币1144万余元、美元52万元、欧元3.5万元。

在此期间,刘志祥利用职权,先后160余次收受工程建筑商、车票代售点负责人和所属工作人员等的巨额款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所得现金及物资折款共计人民币1435.4万余元。

法院同时还查明,有关机关依法扣押、冻结被告人刘志祥财产的数额特别巨大,扣除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合法收入、个人贪污受贿所得、违纪款物等外,还有共计人民币527.5万余元、美元88.744万元、欧元5.8万元、港币120.473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基于上述事实,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志祥犯故意伤害罪、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名成立,且犯罪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但法院同时认定,被告人刘志祥在本案中能主动交代自己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并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赃款赃物全部追回,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由于被告人刘志祥贪污、受贿的罪行特别严重,对其要求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不予采信。

据此,根据被告人刘志祥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悔罪表现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刘志祥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同时判决对被告人刘志祥4000余万元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宣判前,在法院主持下,被告人刘志祥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已就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志祥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附件2:南方日报网报道
铁道部长的弟弟在干啥?(转贴《南方日报》文章)

2008年5月3日
原标题:惊天腐败案凸显外部监督缺失(https://www.ycwb.com/gb/content/2006-06/12/content_1143406.htm)。看到这篇文章的原因,是最近对山东胶济铁路惨祸的关心。铁道部长刘志军的弟弟刘志祥欺男霸女、贪污受贿、报复举报、草菅人命的种种恶行,还是2005年的事情,最终他因为杀人的案子暴露,被判无期徒刑。然而,在同一系统内的刘志军却依然是不倒翁一个。我倒不认为他弟弟的恶行和他就一定有关系,可是,在中国人心里,有几个会认为没有关系呢?清代顾炎武的三个外甥都身居高位,最后徐元文之所以离开官场,理由是放纵子侄横行霸道。刘志军的弟弟在铁路部门升迁如此之速,如此之强横,谁敢说与他没有关系?谁又敢说他不知道?清代的宠臣,尚且因此而丢官,自号盛世的如今统治者,却不能避嫌,哪怕换个位置,也说明心中是有所畏惧的。但这个案子,以及近来铁道部频频成为舆论批评的焦点,无疑都意味着监督机制的缺失,同时,也彰显了,统治者的“大无畏”精神,对于民心民意,看似如何重视,但实则置若罔闻。这是何等令人惊心动魄的“无畏”啊。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是完善的,没有任何一种制度不会出问题,但是,这样公私不分、不能问责的制度,则是一定会不断出问题的。

原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刘志祥前段时间被判死缓,这个汉口站最大的票霸,贪污1227万元,受贿1439.8万元,并有10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光是在他家中就起获了四五千万现金,有些放在家里都长霉了——最新一期的《检察风云》对其腐败过程进行了详细报道:他的升迁速度无人能敌,他利用权力疯狂倒票敛财,他肆无忌惮地报复举报人,他指使黑社会草菅人命,他能想尽一切办法弄到他看中的女人,数年间汉口火车站仿佛就是他刘志祥一人的天下。

刘志祥的覆灭让我们看到了中国铁路系统一个独特景观:要么不出贪官,要出就是巨贪;要么不出腐败,要出就是惊天的腐败。

虽然各个行业不断曝出形形色色的腐败,特别是交通行业,贪官更是前“腐”后继(河南省甚至出现了三任交通厅长连续落马的奇观),可铁路系统似乎很少出现腐败;虽然公众不断抱怨春运火车票的紧张,隐约感觉到黄牛党倒票背后可能深藏着许多“监守自盗”的铁路腐败,可就是找不到证据查不出“事实”。

要么不出腐败——是铁路系统没有腐败吗?要出就是巨贪和惊天腐败——表明铁路系统没有小贪和小腐败吗?不是,是铁路系统政企不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体制造就了中国铁路系统这个独特景观:许多腐败被政企不分的体制遮蔽着,只有涉案金额大了、影响恶劣了,铁路体制“纸里包不住火”了,腐败才会暴露出来。所以要么不出腐败,要出就是惊天的腐败。

针对刘志祥案,一位资深法律人士的评说非常到位:刘志祥这一典型案例和全国铁路政企不分、缺乏外部监督机制有着密切联系。由于这种管理体系,铁路局很容易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贪污腐化、行贿受贿的“遮阳棚”。诚然如此!铁路政企不分体现在哪里?主要体现铁路不仅作为一个为顾客提供服务的企业,还拥有自己独立的行政、司法系统,有专门的铁路法院处理铁路方面的法律纠纷。铁路企业利用自己的经营收入“养起”管自己的铁路行政、司法系统——这样的行政、司法系统还有什么独立可言?政企不分的铁路系统实际上是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系统,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出现刘志祥也就不奇怪了。

查阅刘志祥覆灭的相关资料,我们会注意到这样一些事实:如果刘志祥不“雇凶杀人”搞出人命,此案还不一定会浮出水面;如果湖北省警方不按有关部门指示甩开铁道部门警方秘密成立专案组,许多证据很难掌握到手——同样的一幕也曾发生在成都铁警腐败案中,案件曝光后,民间流传过许多“上面专门派人调查”的版本,这一切显示:政企不分的铁路体制下,铁路局很容易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贪污腐化的“遮阳棚”,只有借助异体监督的突破才能揭开腐败的盖子。

试想一下,如果铁路系统有着严密的外部监督,刘志祥何至于如此嚣张,何至于腐败到这种地步,应当一有点腐败苗头的时候,就会被及时揪出来;成都警匪勾结也是如此,如果外部监督到位,也不至于恶化到警察与小偷集体性勾结的荒唐地步。正因为缺乏外部监督,所以铁路系统的腐败不曝光则已,一曝光则往往有“惊天地”之效。

刘志祥一案教训深刻。只有在铁路系统真正实现政企分开、监督统一,同时强化包括媒体在内的各种对铁路的外在监督,才能够止住“要么不出腐败,要出就是惊天的腐败”的铁路尴尬。

更多详情请见(https://topic.csdn.net/t/20060615/10/4822596.html)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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