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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观察】河南安阳农民集体控告政府违法擅自征地

2014年04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171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征地观察员 杨素文, 2014年4月10日转自 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员高鸣报道)河南安阳市黄县人民路北关村,位于该县中心繁华位置,受市场发展需要,该路段管辖的政府书记黄根旺等领导,在未征询农民意见、未与村民代表协商、未办理合法手续、未补偿农民的情况下,私自将该村涉及约100多人赖以为生的土地倒卖给开发商,建设商品房。

村民代表杨现国向本网信息员透露:这些地主要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来源,地里种的都是果树、绿化树。去年9月份开始,政府在征地时没跟我们村民有半句话的协商,就推倒我们的树,然后拿墙圈起来,就是到今天已经开始兴建商品房了,也没有政府工作人员找农民沟通此事,而政府的唯一做法就是在他们网站上发了一个声明,说每亩地的补偿款是35000元。而他们转手卖给开发商的价格是76万至108万不等,我们不能卖,感觉价格太低了,还有就是卖了就没生活来源了。

此次北关村被占用地180亩,涉及50户百姓的土地,很多人都不敢在联名信上署名,接受采访的杨现国说感觉政府有点太腐败,老百姓现在都不敢提赔偿的事,因为只要你提出诉求,他们就会说你敲诈勒索,就因为征地赔偿问题附近村子都有被判刑的。杨现国等部分村民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提出申诉信,希望得到相关机构的关注。

申诉信如下:

我们是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路北关村村民,主要向你们反映内黄县人民路政府书记:1黄根旺(副县处级干部)主任2张智鸿等违反国家基本农田法律规定!倒买倒卖强行霸占我们村及邻村的小麦农田耕地10000余,亩!在没有任何国家批文和征地公告的情况下,也未征求农民同意,就非法掠夺我们承包的200多亩耕地,私自倒卖给开发商建设商品房的违法行为!非法牟利上亿元!!

最近,安阳市内黄县主管土地副县长刘具廷及人民路办事处书记黄根旺,主任张智鸿以假“招商和土地规划”的名义,在没有国家政府征地批文和没有县政府公示的情况条件下;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承包耕地,或者变更解除承包耕地合同! 内黄县人民路书记黄根旺 主任张智鸿做为农村一级领导,非但不执行,反而强迫我们放弃承包经营权,否者家中上班人员不得上班;有门市的不让开门营业,做通我们放弃土地承包权工作后再说!此行为严重违背农村土地承包法,违背农民意愿!执法犯法,强抢强占的行为!他们已经违背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怀疑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是涉嫌利益输送!强烈要求上级领导对他们进行经济调查。

一 我们认为,他们严重违背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我们北关村村民与县政府 村委会是有承包合同的,而且仍具有法律效力。本法第二十条国家规定,为了保护农村集体土地,农村农民的合法权益,对征用土地必须公告和征地补偿及失地农民安置公告。我国已颁布征用土地办法,而我们的承包的200余亩地目前已被违法违规进行建设。至今却未见征地批文,没有征地公告协议,没有征地安置方法等相应的公告。

二违背土地征用公告程序下,强权掠夺我村200余亩国家一级优质高产小麦农田耕地和果树地,私自以每亩80万的价格非法倒卖给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商品房建设。而后又以每亩3万多价格,强行逼迫农民与人民路办事处政府签买卖协议。并以解除工作为威胁,强迫农民家属回家做工作,以达到他们将国家基本农田变成建设用地的非法倒卖犯罪事实。

三违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是我们农民的生命线,为保护农田耕地不被征用,国务院行(257)令颁布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个别县乡领导强行占用耕地是公然违背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是非常严重的执法犯法!强行倒卖我们农田耕地200余亩违背正常的征地程序,他们在征地补偿协议没有签定的情况下,就让开发商开始建设,强卖我们承包的200余亩农田耕地!属于强行倒买倒卖犯罪行为!

四我们上访发帖寻求关注,农民依地为主,我们强烈要求国家保护我们农民的合法利益!保护我们的土地承包权!保护我们的耕地不受侵占掠夺。对于那些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干部,要求中央纪委严惩他们,予以清除害群之马!以抱国泰民安,真诚希望得到天下各位领导媒体朋友支持关注!

北关村民实名举报代表

杨现国(13083859538)

张海发

薛国忠

薛风军

薛女峰

薛德军

王海波

徐书敏

袁卫民

王秋菊

李艳杰

马素霞

王现雨

王瑞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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