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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腐败观察:刘萍三人被控扰乱秩序罪 法院开庭数月后未作宣判

2014年02月15日 综合新闻 ⁄ 共 26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盛福平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因参与“新公民运动”,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江西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及李思华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从去年10月28号开庭至今,法院迟迟未作宣判。刘萍新委托的代理律师杨学林星期六告诉本台记者,目前步清楚法院是如何安排的。杨学林表示,正常来讲是差不多该宣判了,但是,中国的法律上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或者说补充侦查,可能就会延期。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责编: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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