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中国二等公民观察: 广东清欠民工工资逾11亿 恶意拖欠者移送司法机关

2013年04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39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秀英转自中国网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到目前为止,广东建设领域已清欠农民工工资11.12亿元,2003年底以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已基本得到解决。

为加快农民工工资清欠进度,广东省政府规定恶意拖欠的企业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将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个人承包而造成工资拖欠的企业,要承担支付拖欠工资的责任;因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的工资拖欠,同级政府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优先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广东省还逐步规范建筑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明确要求建筑企业应按月支付工人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程总承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已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督促建筑企业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新华网2005年1月23日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