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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等公民观察: 长期低收入挣钱靠加班 外来工生存状况令人揪心

2013年04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120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秀英转自中国网

昨天(1月18日),广东省总工会发布“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劳动经济权益维护”调查表明,外来工生存状况仍不乐观:他们长期收入低下,被拖欠工资现象突出;由于社会保险制度存有缺陷,他们缺乏参保热情;劳动合同中存在相当多的“霸王条款”等问题值得关注。

最低工资标准定得过低

调查表明,76.3%的进城务工人员月工资水平处于1000元以下,1001—1500元占17.5%,501—1000元占63.2%,500元以下占13.2%。

现在,珠江三角洲进城务工人员的生活成本达到每月500元左右。可以看出,13.2%的进城务工人员入不敷出,63.2%的人也没能攒下多少钱。而为了挣钱,他们只能靠加班。调查数据显示,52.4%的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时间超过8小时。

同时,广东有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定得过低。按照国际惯例,最低工资标准应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我国劳动部门已出台这样的规定,但目前珠三角有的城市却只是20%—30%。调查发现,尽管工资不高,进城务工人员还往往不能及时拿到,企业拖欠工资现象突出。

此外,如服务等一些行业的务工人员工作时间令人担忧。课题组通过对企业规模与怎样计算加班工资进行交互分类发现,企业规模越大,完全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加班工资的频率越高;企业规模越小,随意计算加班工资的频率也越高。

劳动合同存在“霸王条款”

课题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1.7%的进城务工人员和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只有46.3%的劳动合同条款是双方商量定的。这说明劳动合同签订率虽然比较高,但由于合同中“霸王条款”普遍存在,即使工人持有劳动合同文本也无济于事。

调研还发现,一些地方通行集体劳动合同,即由工厂的人事部门把进城务工人员的名字列在一起制成一份集体劳动合同送交劳动部门,在此过程中,员工的参与缺位,也无法持有自己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的作用难以发挥。

要自己掏钱就不买保险

社会保障已成为进城务工人员关注的首要问题。调查发现,广东各地仍然有相当部分进城务工人员游离于社会保险的“安全网”之外。以深圳为例,到2003年底,在该市劳动部门登记的进城务工人员就有330多万,而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23.57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04.39万。

对于为何没购买社会保险,进城务工人员的回答令人担忧:36.4%认为是“其他原因”,26.7%认为“不知道要买”,16.5%认为“要自己掏钱,不合算”,16.1%认为“单位不给买”,4.2%认为“买了也没用”。

有关专家认为,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尖锐,农业人口的户籍身份与他们从事的非农职业的冲突越来越明显。如果按照传统户籍制度继续将其排除在现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显然有违公平原则;但如果将其全部纳入现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又欠缺财政、技术及相关政策条件。这正是目前广东进城务工人员社保面临难题的根本原因。(刘茜  周四根)

 

《南方日报》  200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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