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员园地 > 正文

中国民主党四川省暴政观察:投书:谁在逼迫老实巴交的农民工成为杀人犯?

2019年09月24日 党员园地 ⁄ 共 287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此文由中国民主党四川省暴政观察员周晓艳转自大纪元网供党员和读者阅读,此文链接网址是:
https://www.epochtimes.com/gb/5/9/7/n1045016.htm 投书:谁在逼迫老实巴交的农民工成为杀人犯?

【字号】 更新: 2005-09-07 7:48 PM    标签投书

【大纪元9月7日讯】今日,大陆多家媒体爆出:一位叫王斌余的农民工讨要工资未果,操刀连杀4人重伤1人事件,引起各界广泛关注,网民亦忿忿发表感慨!

官方媒体也看出危机,出快评道忧虑:“道理归道理,现实是现实。行政执法不力、打官司成本高昂,都在让农民工们选择以‘玩命’的办法讨还工钱。近年来,农民工以跳楼、触高压电等自杀方式讨要工钱的事例已有不少,还有一些农民工因为辛苦一年却见不着钱而走上了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道路,王斌余杀人案则更是给我们在这方面敲响了警钟。”  
 
王斌余17岁到城市打工。因数次讨要工钱未果,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斌余死刑。  
 
死囚的道白:希望关注农民工

“我也没有多少时间了。我爸说了,很支援记者的采访。你们采访我,文章发出来,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我们农民工。”8月19日和26日,在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王斌余向记者坦露了他的内心世界。  
 
干活掉进深井差点淹死

王斌余自述:我出生在甘肃省一个小山村,6岁时妈妈就去世了,家里生活困难,小学四年级时我就辍学在家。我一直想让弟弟上学,可是家里没钱,弟弟二年级也辍学了。
  
我17岁就开始到甘肃天水市打工。随后几年又到了甘肃兰州、宁夏中卫、银川、石嘴山、中宁等地,在建筑行业打工,也曾蹬过三轮车。刚开始在天水市干建筑活,一天工资11.5元,扣除4元伙食费,最后可以拿7.5元。随后,我14岁的弟弟也到这里来干活了,他一天拿5元。我们吃的是土豆、白菜加面,啥菜便宜就买啥,住在用木板支起来的大通铺上,几十个人挤一间。   

有一年春天,我在2米多高的地方打钢筋,掉到了下面7米多深的井里,都是稀泥巴,差点淹死。随后大病一场,老板不给我看病,只给了几片感冒药。
  
2003年8月起,我一直跟着包工头陈某干活,他揽的都是又脏又累又危险的活。在石嘴山一家电厂做保温工时,一天27元。保温用的玻璃纤维扎得人浑身起红疙瘩,我们忍受不了,老板就骂我偷懒。可是还要听任工头的吴华摆布,他经常平白无故地拿我们出气。他让我偷工地上的东西,我不干,他就打我,骂我。  
 
年底结算工钱要交滞保金

我们平常从早上7点干到晚上7点,有时候到晚上八九点才下班,只要天亮着就干活。工资一般都是年底结算,平时用钱只能找包工头借。但结算时还要扣300元的滞保金。今年老板给我们说晚上加班就给多加8块1毛钱,但最后发工资的时候他们能赖掉就赖掉了。   

去年我们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了交医疗保险。结果有病根本拿不到,我胃病花了1000多元还是自己掏的。出了工伤他们根本不负责任,工地上一个小伙子腿被砸了还干活呢,后来干不下去只好回家了。  
 
讨工钱遭打 气不过连捅5人

今年5月份,父亲因修房子腿被砸断一直没治好,家里急需用钱,我就想要回今年挣的5000多元钱,可老板却只给50 元。我气不过,去找劳动部门,包工头却诬赖我看工地时偷了铝皮,不给我工钱。  

结果5月11日晚上,吴华把我们宿舍的钥匙要走了,不让我们在工地上住,可住店一天最少要10块钱,我和弟弟身上没钱,就到包工头吴新国家要点生活费。吴新国一直不开门,住在旁边的苏文才、苏志刚、苏香兰、吴华还有吴新国的老婆过来让我们走。吴华骂我像条狗,用拳头打我的头,还用脚踢我,苏文才、苏志刚也一起打我和弟弟。我当时实在忍受不了,就拿刀连捅了5个人。  
 
希望更多人关注农民工

我做了傻事,法律要追究责任。我评价自己是不忠不孝。这件事情,对于双方的父母都是伤害。   

我也没有多少时间了。我爸说了,要支援记者的采访。你们采访我,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我们农民工。领导到下面来,只看表面大楼好着呢,我们在墙上施工,一不小心就摔死了,你知道修大楼有多少农民工死了?我知道有保护我们农民工的政策,但下面人不执行,我们的权利还是得不到保障。  
 
我的愿望很简单,让我父亲、爷爷、奶奶过得好一点,他们苦了一辈子。我希望周围人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要瞧不起我们农民工。我希望人和人之间都很友好,都能够互帮互助。我希望社会能够更多地关注我们农民工。   

都在让农民工们选择“玩命”

新京报评述:王斌余作为社会的一个弱者,一个几乎没有社会博弈能力的弱者,他是被诸多有形和无形的手推到了绝望的境地,他杀了人,前提是他在这个社会中,遭受了难以忍受的不公正对待。但王斌余毕竟是个杀人犯,被判了死刑,这是法律的判断,是人们的感情无法改变的。常态之下,一个社会的民情,应该和法律的判断基本一致,至少不能相距太远;如果我们的民情经常和法律的判断相去甚远,则至少说明,在某些方面,民众的基本情感可能无法和法律的判断相容。这种民情和法律判断不吻合的情况,是非常可怕的,将撼动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王斌余走到这一步,法律责任当然要由他个人承担。但是这绝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   
新华社快评:王斌余因为要不回工钱而杀人,怎么说都是重罪,何况他一连杀死4人、重伤1人。但是,从王斌余杀人的直接原因看,拖欠、克扣农民工的工钱,表面上看伤害的是农民工兄弟,而它对社会安定与和谐的危害之大,是很多人想像不到的。……但是,道理归道理,现实是现实。行政执法不力、打官司成本高昂,都在让农民工们选择以“玩命”的办法讨还工钱。近年来,农民工以跳楼、触高压电等自杀方式讨要工钱的事例已有不少,还有一些农民工因为辛苦一年却见不着钱而走上了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道路,王斌余杀人案则更是给我们在这方面敲响了警钟。   

宁夏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农民工问题专家李禄胜说: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利经常受到侵犯。“农民工有80%是自发打工”。正因为大多数农民工是自发打工,他们大多没有自己的组织资源,因而没有和他们自身利益相匹配的、能够参与市场博弈的平等地位,这是农民工利益受损的一个重要社会原因。 说白了,这其实是一种政治权利的缺失,农民工经济利益受损,正是这种政治权利缺失的反映。我们社会结构发育的不健全,值得高度警惕,深刻反思。
  
中国已经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在人权问题上有两个基本观点,一是人权首先是生存权,二是人权包含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形式。以这种进步的人权观来考量王斌余杀人案,一方面,他的犯罪动因,正是因为拿不到应得的劳动报酬,生存权受到了威胁,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清醒地看到,如果个体的人权(比如生存权)得不到保障,将大大地削弱集体人权的内在价值。
  
这充分说明,一个安全的社会,必须至少是一个人人享有基本生存保障的社会,如果我们社会的一部分人失去了这种保障,或者一部分人的幸福生活必须由另一部分人来支付代价,那么这个社会将缺乏安全感,这社会还和谐吗?@(https://www.dajiyua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