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党员曹成杰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石家庄市大谈村杜俊超因抵制该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无手续的拆迁和野蛮拆迁,遭到了村二委的报复。杜俊超的五岁女儿被拆迁方打得骨折,后经法院鉴定为轻伤。杜俊超本人和妻子也遭遇了暴打。杜俊超对于野蛮拆迁多次报案,民警到达现场总是不了了之。民警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纵容了暴力拆迁。拆迁方对杜俊超的报复从暴力到贴海报进行诽谤。
2015年9月7日,大谈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委会(简称二委)制作虚假内容的海报,在村委会门口的专栏内和村内转贴,蓄意侵害杜俊超的名誉权。村二委称杜俊超“不拆迁”、“所提拆迁条件远远超出《石家庄市桥西区大谈村旧村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不切实际的要求”、“置大谈村整体利益与村民利益于不顾”等导致“旧村不能清场,严重影响到大谈村回迁区各种手续的办理,诸如一期工程的电力及水务不能报批等,并造成二期工程不能正常进展以至延期,最终导致大谈村民不能按期回迁”等虚假事实,贬损杜俊超的名誉。甚至于谴责杜俊超,胡说因杜俊超未搬迁才导致该村老人焦急地等待回迁而生病。另外,回迁楼不能办理手续,系村二委本身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本与杜俊超无关。但二委的海报却责怪杜俊超未搬迁造成村民不能回迁,挑动村民对杜俊超的怨恨。
杜俊超将二委告上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法院说,党支部不能告。杜俊超只好将党支部从被告的名单上去掉,单独告村委会,并委托倪文华代理。杜俊超立案后追加该村党支部委员会为本案第三人。
2015年11月6日,桥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官明确告知杜俊超,党支部不能作为本案第三人,但没有告知法律依据。杜俊超感到奇怪,既然党支部肆无忌惮侵害公民名誉权,为什么不能告呢?公平何在?
庭审中,倪文华指出,村二委在拆迁过程中,没有提供合法的房源,用属于违法建筑的小产权房当回迁楼,故不能办理手续,责任在村二委。杜俊超抵制违法拆迁本应当予以鼓励,并受法律保护,而不是谴责。但村二委倒行逆施,用海报的形式对杜俊超进行诽谤,应当承担侵害名誉权的法律责任,对杜俊超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