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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滥用暴行观察:綦彦臣:去威权即反暴政——民主转型与社会运动的学术思考(四

2015年04月01日 综合新闻 ⁄ 共 677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马铁明转自博讯网

“民主转型与社会运动”征文

引言:两种「重建」观念

无论是基于广义的意识形态即含有文化因素的价值判断,还是基于狭义的政治制度即现中共国家运行的最一般基础,中国在社会学意义上需要重建,几乎是最对立也最有影响的两种政治力量的一致观点。不同的是,处于体制权力顶端且未实质堵死民主化道路的一派,其路径选择是通过重塑政治威权来实现重建;而体制外主张直接民主的力量则认为当以普世政治原则来实现重建,即便承认威权,最后也是如台湾那样由威权而民主。

此两种有社会影响的力量到目前已经取得了没有形成文字表达的共识,即中国会发生古典型的崩溃。正因如此,前者需要强化威权,也暗示只有威权重建才能给未来民主一线希望,最后,它十分形象地比喻了习近平威权主义未来,即「如果他能像李光耀一样,把权力的强势转化成制度,那将是值得敬佩的。」【注一】

一、判断:崩溃正在发生还是即将到来?

后者认为不仅古典崩溃有可能,而且非典型(古典)崩溃正在发生,如社会道德之全面崩溃。但是,无论那种崩溃发生,它都是中国重建的机会。也就是说,体制外力量在不完全否定体制内开明性努力的前提下,更应着眼「重建」哪怕仅仅是理论规划,而不是游移于民主能否实现。不用过份谦虚,我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因为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晚期我就研究了「崩溃与重建」的关系,并因此遭遇政治迫害。不过,许多关注那个著名政治事件的人士过多地关注「崩溃」的刺激性,而绝少注意与其相伴的「重建」构想【注二】。

于今,体制内权力顶层未实质堵死民主化道路的重要力量已经大大降低了对崩溃(更狭义为「亡党亡国」惕励)的预警调门,转而全力强化以「重建」防崩溃。仍具体到习近平个人威权路径:其一,通过普遍的政治反腐来实现「重建共产党」的未声明设计,如其不将,则必在高层权力保证红色性质即「去三个代表化」,尽管这遭到了策略性的警告【注三】;其二,通过高强度整肃军队来实现「重建军队」,以保证手握对付内部政变和社会骚乱的最强硬底牌,在技术上则是批量化生产军队管理条规【注四】。这两个「重建」操作且不论成效如何,其实质上反映出习政治对经典崩溃发生事实的认知。一个辅助的印证是:在习提出「四个全面」的中共国家治理理论之前,其集团已经心照不宣地放弃了「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的基于传统政治文化的想法【注五】,因为德治伦理与历史实践更利于政治免责,从而在文化心理上鼓励了腐败。江泽民对程维高违法犯罪行为不予以刑法追究,无疑是一个好的德治样本与政治宽宥的表现;而薄熙来虽然被置于法律程序,但其少子作为该案中的特别关系人(且受贿)并未受到任何刑事究问且连必要的取证行为都没有,它也算习仿江的一件德治样本,但无疑大大降低了反腐的普遍原则之说服力。

对比江程与习薄,一为互惠关系,一为对立关系,但两种政治处理中不觉受到历史负资产影响之迹象十分明显。因此,中国发端于道德崩溃的非经典崩溃不但已经发生,而且呈现持续状态。这也是国际社会讨论「中国价值观沦丧」的基本原因,尽管此种观点遭到国际学术界不同流派的质疑【注六】。以道德崩溃为特征的非经典崩溃尚未引致天下大乱、兵燹遍地的古典后果,因此对没有宗教性灾难意识的中国人来说,它是不足畏惧的。在传统上,虽有高举道德乃至把道德的政治效用等同于法制(注意,不是法治)效用,但本质上的绩效高于一切还是一种文化传统。比如,通俗的「笑贫不笑娼」与当下影响每个人生活的「雾霾公平」,是根柢统一的发生学逻辑【注七】。

由于针对道德层面的讨论太过学术化而难以让非学术人士理解,倒是再次出现的「中国崩溃论」因在命题上大于道德崩溃,再次引发激烈讨论。坦率地说,作为「中国崩溃论」的首提者,此种情形是我在十六年前想也未曾想到的。「中国崩溃论」之第三波【注八】兴起,以一向支持中共国家经济政策的美国汉学家沈大伟(David Shambaugh)为代表,尽管对沈氏观点的反驳者认为其五个观点完全站不住脚【注九】,但是第二个观点排除了批判一方的古典因素考虑(公民社会揭竿而起),它实则指向了中共高级精英对道德崩溃的极大忧惧。比如说,「通奸」本属道德范围,也属于中共纪律限制,但媒体渲染包括女性贪官在内的涉嫌罪行时,往往会将「通奸」列为「标配」。至于经济方面的严重衰退,它有诱发政治崩溃的可能且当局也怕社会产生此种联想,但中国经济的非经典崩溃确实出现了严重趋势【注十】。

二、警惕:次罗马尼亚化后果

以道德崩溃为特征的非经典崩溃,必然给中共国家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因为不仅是它会导致经典型崩溃,而且还会让异议力量获得持续增强的机会。于是,统治集团收紧策略性的自由,其如罗马尼亚在上世纪七十年初期之状,「积极的开放政策和改革派领导风格发生转向,其后便开始了新的压制时期,并逐渐回到这个国家最糟糕的斯大林主义者的镇压、暴政以及恐怖时期的状态」【注十一】。为了配合此种收紧更及全面负向政治转型,确立威权政治仍然是必由之路。发生在本世纪第二个十年早些时候的中共国家亮剑(精神)暨网络镇压,是继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罗马尼亚国家案例之后的又一个「经典」。尽管「四个全面」里含有「依法治国」构成项,但网络暴政的违法行为并未受到任何追究,连基本的反思都谈不上。

网络暴政的「精彩」手法就是让被迫害的网络名人在公开媒体上认罪,而不管被亮相者尚未经过法院审判之必要程序。此种行为有暴政渴望的宣传效果,但是它与一直被批判也在某种程度上统治者认为违法的公捕公判行为性质一样,在违法的同时也严重侵犯人权。尽管已经有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律师从专业角度对「没审判就上电视对镜头认罪」现象提出批评【注十二】,但是,此种违法行为并未受到任何追究。按着威权主义政治行为习惯,对属于国家罪错的政治行为,统治集团既不认错,当然也不道歉。简单而言,中共国家宣布的「全面依法治国」即便不是全面失败,最终也是个畸形政治结果。其畸形的现实可观测性是「强威权,软暴政」。所谓强威权,就是散播出弥漫于社会的政治压抑气氛,产生一种新的民众畏惧国家的政治心理;所谓软暴政,是形成次罗马尼亚化,即对异议人士进行跟踪、多方位骚扰乃至反复的抄家。在个案上,其为科尔内留•科普索的经历——十七年监狱生活不算严重,而此后二十五年的被监视暨骚扰【注十三】才是最反人性的待遇。

实施于二〇一三年下半年的亮剑行动(也称「八•一九讲话精神」)导致了严重的人权侵害后果,著名个案分别是二〇一四年四月的薛蛮子、五月的高瑜「上电视」。尽管有此恶劣人权后果,强硬左翼人士还是十分不满意镇压后果,而称「习总书记去年八•一九讲话到现在一年多了,但是真正落实和贯彻离人们的期望还有相当距离」【注十四】。此种基于精神虐待及此前「上电视」的人权恶行已经是软暴政的行为取向,而在价值上它们是纳粹化的。比较而言,罗马尼亚共产党暴政的时期其软暴政如针对科普索的二十五年持续迫害也是纳粹化,而无论是指以纳粹化、软暴政还是用次罗马尼亚化描述今日中国的网络暴政,它们往往可用汉娜•阿伦特所说的「邪恶因动机的肤浅而平庸」【注十五】来诠释。平庸的邪恶也必将是后转型社会从前转型社会不得不继承过来的道德负资产,需要整个社会一点点的积累道德资源,再一点点地顶抵道德负资产。汉娜•阿伦特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前期就已告诉世人,对于平庸的邪恶「既不能用恨去复仇,也不能用爱去容忍,或用友情去宽恕」【注十六】。尽管她尚无「道德负资产」的概念,但是此「两个不能」引向前者的存在状况是无疑的!

道德负资产对于任何一个文明体系都是传统的构成部分,而文明之所以为文明正是对包括道德负资产在内的历史负资产有起码的反省能力。中国《诗经》中的「黄鸟之悲」对人殉个案的伤感,与英国诗人拜伦对基督教历史上「耶弗他困境」(以女儿为燔祭品)的重新诠释,都是非常不错的案例。限于本文主题与篇幅,不再展开来谈。

三、传统:最可耻的部分仍在发挥作用

所有发生非经典崩溃的社会其一致特征都是文明反省能力低下,亦在传统利用上采取了道德伪装策略。由于反省能力低下加上道德伪装不断被新知识所揭穿,因而其统治也就难免遭遇崩溃的命运。崩溃可能不是古典的,即便古典崩溃发生也不在「准确预测」时间范围,但其必将发生仍是多数社会心理期盼。在「强威权、软暴政」统治条件下,这种社会心理集中反映在传统的「民恶其上」以及比喻的「盗憎主人」之仇官情绪上。当然,这是具体到中国传统方面而言的,而未涉及文明比较。

「民恶其上」的经典判断出自非儒家经典《国语》之《周语》,其记述了周大夫单襄公的言论。该位高级贵族先说人生性就有欺凌上级的因素,而后引用时谚「兽恶其网,民恶其上」【注十七】以证之。于此,民与兽被视为同类。「盗憎主人」的经典判断出自儒家经典《左传》,〈成公十五年〉事例记载了晋大夫伯宗之妻的官民关系判断,她说:「盗憎主人,民恶其上。」【注十八】于此,民与盗基本等义。两种说法的交集是「民恶其上」,而官之仇民作为民之仇官的对等物它将民众兽化、盗化。这种价值判断是中共国家官员雷人话语(如「老百姓给脸不要脸」)的传统资源,雷人话语同样是传统中最可耻部分仍在发挥作用的证明。与此同时,以「强威权」形式出现的网络暴政(如「上电视」)之政治治理行为,与兽化人民、盗化人民没有任何本质的区别。以历史逻辑来论,「民恶其上」的社会情绪从未消失,不久前的农妇周秀云被警察殴死事件固然是中共国家兽化与盗化人民的新经典,但周秀云及同一社会阶层的人对警方更及权势阶层的不依不饶,实在是经典地复现了传统中「民恶其上」的历史情绪【注十九】。这也是始自晚清至今未得完成的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分支场态。如果不探查中共国家官员的雷人话语之道德根柢,只以个案(现象)对比,可以印证今日中国政治文明仍然停留在晚清阶段。官员之兽化与盗化人民,在晚清已经转化为「民多智官难为」【注二十】的私人抱怨。

社会现代化过程,尤其民主转型并不能靠「民恶其上」具有先验道德优势来推动,尽管这种负面情绪可以转化为社会运动的强大资源,甚至在必要之时,体制外精英要动员并利用它形成强大的街头政治(抗议运动)。在社会运动之前,应当树立具有现代政治文明因素的道德自主观念。这种主张即使在西方左翼那里,也得到了高度认可,其如波兰尼在评价「和平」、「自由」之为十九世纪经济体制「副产品」时,所描述的道德自主还有思想独立的社会结果,「在此,法律上和生活上的自由合流成一公共体,其具体成分无法明确切割」【注二十一】。

在当下中国,波兰尼历史分析的意义即所能启迪者,就是社会应当以「去威权即反暴政」为道德自主选择。更简单地说,在街头政治发生之前,最重要的是与各式各样的威权主义划清道德界限。如果进一步涉及策略,那就是对已经发生还在持续的软暴政泾渭以道德界限,比立刻上街更有文明演进的意义。

结语:足够强大的道德社会

以波兰尼为左翼标杆或曰右翼的对应物(参照)来看右翼的相关主张,比较好的是福山的「责任强加论」。其云:「成功的自由民主制,既要有强大统一、能在领土上执法的国家,又要有强大凝聚、能够将负责制职责强加于国家的社会。」【注二十二】相形之下,倒显得福山比较左翼(如其以强大国家为民主之基础)而波兰尼则近乎右翼(如其对道德自主结果的认可)。尽管福山并未总结自己此种主张为「责任强加论」,恰如本文稍前所说明的阿伦特并未使用「道德负资产」概念一样,但是,「去威权即反暴政」的政治伦理观念如此之重要,以致体制外自由力量可以设想经由社会运动而成功转型后出现的民主政治,应当受到何种制约。

在当下的自由政治行为里面,一方面是广布对「软暴政」的本质认识暨道德批判,另一方面是与中共国家「强威权」建设形成绝对认知关系——威权可以是执政党内部的控制机制,但由此形成社会控制则免谈。还有,一个威权化社会果真形成必然会异化传统里的「明君」想象,而且「软暴政」会成为中共国家大大小小权力分子肆虐个人恶德的伦理基础,而此种肆虐并不主要反映在经济腐败方面,相反,更多地是对人的本质的摧毁。其如阿伦特所说:「(极权主义)无论在哪里实行,它都在开始摧毁人的本质。」【注二十三】当然,道德自主并非仅由一个简单的政治主张来实现,强大社会高置于国家之上也是一个历史进程。由此,本文所提「去威权即反暴政」不仅是一个关于社会运动的现实策略,也是关于中华文明进步的重大选择。

注释部分:

[一]参见人民网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转刊其所辖微信公众号「侠客岛」访谈文章《新加坡国立大学教授:中国现在需要强势的习近平》(访谈对象: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
[二]在文献意义上,可比较台湾学者林昊龙新浪博客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文章《中国潜藏的危机》,与已停刊的美国中文网刊《大参考》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期(二〇〇一年六月五日)报道《綦彦臣的言论罪:沧州市国家安全局起诉意见书(全文)》。
前者认为美籍台湾裔律师章家敦(Gordon G.Chang)的《中国即将崩溃》一书(美国蓝灯书屋,二〇〇一)是对我两年前观点的接续,因为此前「他(綦彦臣)写了一系列题目为中国的崩溃有关的文章后,不久即被捕入狱。」有关描述未提「重建」信息。
后者全文刊发的《起诉意见书》指控说:「一九九九年八月,綦彦臣将自己撰写的稿件《中国的崩溃与未来重建》向台湾远景基金会暨《远景学刊》投送」,以及「该稿件包括《前言:为了一个简单的事实》、《上卷导论:『崩溃』的概念》,《下卷导论:重建工作的重点》,《下卷第一章民主并不完善:针对历史文化沉淀的真实话语》等文章」。其中有两处关于「重建」的信息。
[三]参见观察者网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转引澎湃新闻网报道《施芝鸿:警惕告别「三个代表」迎「四个全面」言论》(记者:付珊)。
[四]参见网易•新闻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转刊《北京青年报》报道《中央军委规范领导秘书提拔身边人任职须回避》(记者未详)。
[五]同[四],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转刊新华网报道《习近平:「礼法合治德主刑辅」有重要启示》(记者未详)。
[六]参见美国《赫尔芬顿邮报》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报道《有关中国价值沦丧的鬼话》(作者:全球未来研究所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钱德兰•奈尔);新华社《参考消息》二月十三日译介,《「中国价值观沦丧」论调实在荒谬》,第十五版〈观察中国〉。
[七]参见拙文《衣锦时刻,永远的弱势心理》,载于我的网易博客(https://sihoen.blog.163.com)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八]第一波是自从一九九九年我的论述到二〇〇一年章家敦著作出版,第二波发生在胡锦涛政治晚期,论者较为狭义地指向经济崩溃。
[九]参见美国《国家利益》双月刊网站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文章《美国,对不起,中国不会崩溃》(作者:澳门大学助理教授陈定定);同[六]译介报三月十一日,《沈大伟「中国崩溃论」是严重误读》,第十四版〈海外视角〉。
[十]参见拙文《非典型性崩溃即将到来》,载于香港《动向》杂志二〇一五年三月号。
[十一]参尼古拉•克莱伯著《罗马尼亚史》(汉译本,李腾译),第一百九十九页;李译版本: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二〇一〇。
[十二]同[四],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转刊中国青年网报道《政协委员批有罪推定:没审判就上电视对镜头认罪》(记者未详)。
[十三]同[十一],第二百一九十页。
[十四]参见乌有之乡网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九日转刊红色文化网文章《刘祖禹:意识形态斗争要动真格的》(作者:刘祖禹)。
[十五]与[十六]参见《读书》杂志二〇〇二年八月号文章《平庸的邪恶》(作者:徐贲)。
[十七]与[十八]参见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卷》,第一百四十七页;任编版本: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三。
[十九]同[七]博客,《在「国有资产流失」之外——关于制度伦理的思考[一]》,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网易博客首页推荐。
[二十]参见何刚德著《春明梦录》与《客座偶谈》合订本,第一百〇九页〈民多智官难为〉条目,为《客座偶谈》第十七则);何著版本:初为民国十一年(一九二二)自刻本。今本:山西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七。
该则除了批评「下民易虐」即老实百姓容易统治的观点之外,还指出古代廉吏、循吏之出亦有百姓操纵即利用前者的因素。其曰:「古之称廉吏、循吏者,临行卧辙留底,旋而立祠立传,何曾非此多智之民操纵其间,而运用其智乎!」
[二十一]参见卡尔•波兰尼著《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汉译本,黄树民译),第四百一十八页;黄译版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〇一三年。
[二十二]参见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汉译本,毛俊杰译),第四百七十页;毛译版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二〇一二。
[二十三]同[十五],源出为阿伦特所著《极权主义之源》(一九六一)。

来源:民主中国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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