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茂转自BBC中文
“23条”立法通过:“维护国安”为什么引起一些香港人的不安
香港特区政府答复BBC中文电邮查询时强调,若市民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是不会误堕法网。政府发言人称,草案的建议罪行”精准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清楚订明构成有关罪行的元素和刑罚。控方亦有责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人有相关的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就与‘国家秘密’相关的罪行,某项资料只有在属于订明的七个涵盖范围其中之一,并同时符合‘没有合法权限下予以披露,便相当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下,才属于‘国家秘密’。”
“假若某人不知道他披露的资料属‘国家秘密’,亦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意图,是不会误堕法网的。”
法案中有关“国家秘密”的“七个涵盖范围”是:
- 关乎中国或特区事务的重大决策的秘密
- 关乎中国国防建设或中国武装力量的秘密
- 关乎中国外交或外事活动的秘密、关乎特区对外事务的秘密,或中国或特区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
- 关乎中国或特区经济或社会发展的秘密
- 关乎中国或特区科技发展或科学技术的秘密
- 关乎维护国家安全或特区安全或侦查罪行的活动的秘密
- 关乎中央与特区之间的关系的秘密(包括与特区有关并且根据《基本法》是由中央管理的事务的资料)
在香港立法会审理“23条”立法草案的委员会会议上亦讨论过相关议题。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议员拿中国医生李文亮为例子,讨论引用公众利益作为“披露国家秘密”的免责辩护理由该否有附带条件:“他有没有先跟上司说?还是就这样告诉外界?……起码得做了这些才能有辩解,不然随便讲这里有公众利益就行?”
李文亮被一些人视为中国新冠疫情初期的“吹哨人”,一度被当地警方指控发布不实信息,其后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建议”地方检察机关撤销其训诫书。
对于叶刘淑仪的质询,保安局副秘书长廖李可期回答:“叶太说得很对……正正如叶太所言,该人要合理地完成所有步骤,是否披露前都做了。”
此外,乔治观察到自从2020年实施《香港国安法》后,公务员出现流失潮。他说,他身处的是个200人编制的部门,自国安法颁布以来,已有40人离职,“好夸张”。“一直有人离开,或者已经在办理移民。有人在英国把店铺都买好了,就等着过去做点生意。”
乔治说,他家有妻子和年幼孩子,害怕到了移民外国要从头来过,留在香港惟有只管吃喝玩乐。
特区公务员事务局2023年11月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指出,2022至2023财政年度(财年自每年4月开始)流失公务员1.01万人,其中4000人属辞职,辞职人数占公务员总体人数2.2%。该局的最新数字显示,2023年4月至年底期间,流失公务员7665人,其中32.2%属辞职。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对立法会称,辞职率已见放缓,也没有个别部门集中有人辞职的情况。
- “爱国还是政治中立”, 香港公务员的两难选择
- 李文亮逝世周年:中国“吹哨人”们仍受打压
- 从“袁氏这一家”到“容海恩现象”,看国安法下香港社会人伦关系变迁
- 中港发赏金鼓励举报 异见人士空间或被进一步挤压
“23条”草案部分建议罪名与罚则
- “叛国”——终身监禁(无期徒刑)
- “未有披露他人犯叛国罪”——监禁14年
- “叛乱”——终身监禁
- “非法操练”——监禁7年
- “勾结境外势力作出煽动”——监禁10年
- “非法披露国家机密”——监禁10年
- “间谍活动”——监禁20年
- “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监禁20年
- “境外干预”——监禁14年
- “参与受禁境外组织的活动”——监禁14年及罚款100万港元(折约12.79万美元;90.7万元人民币;401.43万元新台币)
海外港人:家里的“煽动刊物”与眼前的“国际组织”
30岁的丽诗从事企业顾问行业,工作把她带到了新加坡。从2500多公里外看这次“23条立法”,她承认有点隔岸观火,但法案文本与立法会里的讨论还是给她带来了好些疑虑。例如对“国际组织”的定义。
在“23条”立法草案中,“国际组织”是“境外势力”的一种,“其成员包括一个或多于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或受任何国家、地区或地方委以职能的实体;或藉(或基于)2个或多于2个国家、地区或地方之间订立的条约、公约、协议或协定而设立的组织“。
这段定义牵涉到“境外干预”罪,可被判处14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