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立法会主席对“一国两制”做出新的解释:一国两制,指的是一个国家可以在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经济制度,并非政治制度。这种解释与当年邓小平的初衷应该相去甚远。
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的谈话
见诸于中共官方的各种文件和宣传资料中,邓小平说:中国政府为解决香港问题所采取的立场、方针、政策是坚定不移的。我们多次讲过,中国政府在一九九七年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后,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和国际贸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变,香港可以继续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持和发展经济关系。我们还多次讲过,北京除了派军队以外,不向香港特区政府派出干部,这也是不会改变的。我们派军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而不是去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我们对香港的政策五十年不变,我们说这个话是算数的。
随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近几年来,中国一直在克服“左”的错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来制定各方面工作的政策。经过五年半,现在已经见效了。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提出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香港和台湾问题。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我们已经讲了很多次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了这个政策。有人担心这个政策会不会变,我说不会变。核心的问题,决定的因素,是这个政策对不对。如果不对,就可能变。如果是对的,就变不了。进一步说,中国现在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有谁改得了?如果改了,中国百分之八十的人的生活就要下降,我们就会丧失人心。我们的路走对了,人民赞成,就变不了!
1984年10月3日,《中英联合声明》草签后一星期,邓小平在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又再谈及国家对港政策“五十年不变”,他表示:“作为一个大国有自己的尊严,有自己遵循的准则。我们在协议中说五十年不变,就是五十年不变。我们这一代不会变,下一代也不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