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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园腐败案件的原因和对策

2022年11月11日 综合新闻 ⁄ 共 108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朱春峰转自三门峡市峡州区人民法院

近段时间以来,发生在中小学校园内的小官大贪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就河南某基层法院来说,今年年初以来该院就受理涉及中小学校校长、党委书记和经管财务、物品采购人员的教职员工贪腐案件多达8起,涉案金额少则六、七万元,多则数十万元数目不菲。 经调研此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涉案人员多为担任校长、党委书记、副校长等校级领导职务,以及经管财务资金和物品采购的实权派人员。二是作案区域集中在学校公寓、教学楼基建工程、教材、学习辅导资料和教学设备的供应采购环节。三是贪腐隐蔽性强、历时较长。有的长期在一个学校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作案时间持续多年,有的涉案人员已从校岗位上离职、退休数年后才案发。基本原因为:一是一些校级领导及教职员工受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价值观扭曲、拜金主义严重、铜臭化气息较浓。二是校长负责制的权力过度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学校是一个象牙塔,而校长拥有上至人事调动、财务收支、设备采购等大权,下至临时人员聘用、后勤物品维修等小事,拥有绝对的决策权,成为校方说一不二的塔尖人物;即或是有财务管理及稽核人员,也都是由校长“钦点”,对校长权力的制约监督形同虚设。三是投机商利用利益诱惑对校方实权人员实施贪腐渗透,加速其腐化堕落。近年城镇区域中小学规模较大、学生人数多达数千,面对庞大的消费群体,一些商家则采取对校方领导或校内实权人物贿赂攻心或缔结利益联盟等手段夺得有利商机,加速了贪腐对象的腐化堕落。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校园腐败案件,笔者建议采取以下对策:一、要始终对中小学校级领导及教职员工的从严教育。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领导要利用好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手段,以及个别谈心、提醒劝诫、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个性化方式,及时为校级领导及教职员工拉拉袖子、扯扯耳朵,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末然。

  二、始终坚持从严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腐败蔓延。  1、通过对中小学校长实行竞争上岗、定期轮岗制,从制度上消除一些学校“藩镇割据、独自为政”现象;2、参照党政机关“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推行行之有效的群众监督制度及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等制度,避免一人说了算、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3、通过离岗审计、定期述职等经常性的排查,使校园腐败机率降至最小,从而有效预防校园内职务犯罪的发生。 4、大力推行校务公开、财务公开等阳光作业有效避免暗箱操作。

  三、畅通信访举报、从严惩除校园腐败。

高度重视“破窗效应”,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广泛收集涉及校园腐败案件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做到苍蝇老虎一起打,彻底铲除该类案件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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