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仙转自博讯网
(中央社台北7日电)维权网昨天报导,检察机关已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国维权人士丁家喜、许志永。警方先前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两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报导引述丁家喜妻子罗胜春说,律师5日下午接到电话通知,「丁家喜、许志永已经被起诉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中旬,多名中国律师和公民运动人士在福建厦门参加一场聚会,讨论时政和中国未来,分享推动公民社会建设的经验。
同年12月26日开始,中国公安陆续在福建、山东、北京、河北、四川、浙江等地抓捕与会者,丁家喜就是其中一人。
参加同场聚会的许志永当时虽展开逃亡,但仍不时透过社群平台发声;去年2月中旬,他在广东广州被警方带走。
许志永是中国公民运动的活跃人物,曾创办公盟并发起新公民运动,2014年曾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判刑4年。丁家喜曾于2012年联署要求官员公开财产。
今年1月21日,两人的控罪由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改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
美国自由亚洲电台稍早前曾引述法律界人士表示,「煽动颠覆」是煽动别人颠覆,而「颠覆」就是自己以行动或别的方式颠覆,两种罪名定罪可以差距很远。
据指出,煽动颠覆普通量刑5年以下,首要分子或情节严重5年以上;颠覆的量刑是10年以下,首要分子10年以上。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