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中共河南省暴政观察:遭酷刑致残、被判刑18年的河南南阳民营企业家杨金德的案情及简历

2022年02月28日 综合新闻 ⁄ 共 112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乔国强转自博讯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2月26日,本网获悉遭酷刑致残、被判刑18年的河南南阳民营企业家杨金德的案情及简历,现通报如下:

2022年2月27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2月26日,本网获悉遭酷刑致残、被判刑18年的河南南阳民营企业家杨金德的案情及简历,现通报如下:

杨金德:1968年9月29日出生,河南省南阳市人,南阳市“奥奔”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奥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民营企业家,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党”)成员,南阳市第四届政协委员,前南阳市政法系统廉政监督员,企业维权上访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自2008年1月以来,因创办“奥奔”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奥奔公司),随着企业绩效日益增高及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其公司随很快成为河南省知名企业,其本人亦成为当地著名的民营企业家,被地方政府看重,并曾被委任为南阳市第四届政协委员和南阳市法院、检察院的廉政监督员;

2010年9月27日,曾因一场经济纠纷,其公司集体财产被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非法划账私分,且法院院长滥用职权,暴力执法办案,随其公司员工先去银行抗议,继而又去法院投诉,但都毫无果效;其为捍卫员工合法权益,就带领员工连夜进京上访,然而,正是基于此次上访行为,最终导致其及公司众员工遭到的更大厄运;当其被一位南阳市卧龙区副区长带人从北京劝回后,其及公司上下相关员工22人立即遭遇南阳市警方以“涉黑案”大抓捕;

据悉,其被抓之初,曾被旋即送往一警犭基地关押审讯,期间,因长时间惨遭“吊大秤”、“与狼共舞”和“鬼洗脸”等15种酷刑折磨,导致其身体严重伤残,瘫痪在看守所长达1年之久;其眼耳手脚因多处受伤、断裂、损毁又不给予及时治疗,故而长期无法愈合,直至后来被准予会见新的代理律师时,其左眼视力已坏死,腿脚已萎缩,血压值极高;

2011年7月2日-5日,其一行23人“涉黑案”在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法院开庭审理,并被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作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六项罪名分别宣判,其中,其被六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他22名被告人分别亦被判处1年-10年不等刑期或管制或单处罚金;其等15人不服上诉;同年11月3日,知其等多人案经南阳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虽有所减刑,但其仍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作证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5罪并罚,重判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刑期至2028年9月26日。

目前在河南省第二监狱(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64号,邮政编码:453002)服刑。

附:杨金德等人遭受的酷刑方法和种类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