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林新转自大纪元:
【大纪元2006年7月16日讯】一次外出,在长途汽车站候车室里,我向身旁一位农民讲真相,当讲到沈阳苏家屯集中营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牟取暴利时,农民当即接过话题:“我完全相信你讲的,这种事蛮早就有的。”随后他向我讲述了他们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先后发生的两起器官被盗取的血醒案件。
例一:1993年一名叫周银玉,27岁的男青年,因高考落榜,整日精神沮丧,情绪低落。一天他在村里转悠,遇到一位不认识的人路过,顿生歹念,拦住对方,要他留下过路钱,对方说没有,他便强行授身,在其口袋里搜出6元5角钱,被搜身者,当即向派出所报案,公安人员随后到他家将其抓走。关押了7个月,通知家人,周银玉犯了拦路抢劫罪,判以死刑。某日去收尸。悲伤的家人在刑场亮旁眼睁睁地看见两人拖着已没有知觉的儿子,由另一名持枪都执行,他们将尸体动回村旁,入土前擦身,在换衣时发现衣服被血迹浸透,胸腔有一个大洞,内脏已被掏空。我当时还问:6元5角钱就被判死刑,怎么不上诉?回答说:严打期间,要杀鸡儆猴,这不明摆着要用他的器官,才取他的命吗?
例二:一位19岁的青年因参与打架斗欧,致他人身亡,该青年被判死刑。家人要求收尸,警方不同意,家人就在刑场(武汉市汉阳玉笋山附近等着。刑车到后,家人冲上刑车,见到儿子已开膛,当即抱着尸体往事先准备的车上跑,省公安厅当即调二十余辆车追找,最后将尸体抢走,并抓捕了参与抢尸的亲属,2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