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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津社会不公正问题观察:天津高级法院有判例了,不听证+强拆=违法拆迁

2019年10月20日 综合新闻 ⁄ 共 79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孙健转自腾讯网

文章导读: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听取拆迁当事人对强拆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那么,没有经过听证程序,就能强拆吗?实施强制拆迁的听证方式有哪些呢?

第一、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第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

第三、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以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

第四、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如下。

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

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

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

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第五、房屋拆迁笔录由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当场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签名认可。拆迁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记名。

第六、主持人在听证会结束后,填写《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意见书》。

第七、听证结束后,房屋拆迁部门将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八、楹庭的董国女律师办的一个案子,因为征收方没有进行听证程序,被判决“撤销政府的征收决定”。被拆迁人获得胜诉。这个案例成为天津高级法院第一例撤销房屋征收决定案。

每个案例都有一段故事,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或者有其他征地拆迁问题,您可以给我们留言,一对一咨询。

楹庭

中国民主党天津社会不公正观察员 孙健

201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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