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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公安系统腐败事件

2019年09月15日 综合新闻 ⁄ 共 74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朱春峰转自百度百科

2014年9月25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郑州市进行了巡视。省委巡视组向郑州、信阳、周口、洛阳、新乡5个省辖市反馈巡视情况:有的地方存在城区公安干警队伍中腐败多发,城中村(社区)干部中贪腐现象普遍问题;有的地方公安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问题。

2014年12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新乡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孟钢(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依法指定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11月,新乡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侯军(副处级),辉县市公安局政委樊建峰(副处级),长垣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长、党委书记杨光(副处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

2014年11月5日,新乡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侯军(副处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辉县市公安局政委樊建峰(副处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长垣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杨光(副处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

新乡市委书记李庆贵表示,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找准症结,一项一项拉出单子,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建立台账,逐一销号。

城区公安干警队伍中腐败多发,城中村(社区)干部中贪腐现象普遍;“四风”反弹问题不容乐观,存在“变相”违规问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量大面广,选人用人工作“土政策”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不够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依然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仍不到位,市委对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重视不够,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不够,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到位,派驻机构执纪办案力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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