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环转自人民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认为,简单地把医患矛盾归结为医院和医生的责任,是极不公正的。
他认为,医疗费用上涨过快,不但在中国,在世界各国都经常受到批评。不少国家的老百姓都抱怨他们的医疗体制浪费和昂贵。中国的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既是世界共性的问题,也有自身的独特原因。 第一, 每个人为健康支付的费用是其生命价值的函数。美国在1960年时,国民支付的医疗费用占GDP的5.3%,到2000年已经占到GDP的13.5%。美国在1992年时,医疗保健支出已经取代食物和烟草,成为居民第一位的支出。在中国,当人们从温饱进入小康以后,医疗费用的占比越来越高也是必然趋势。 第二, 随着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和人口老龄化,医疗费用在GDP中的比重也会快速提高。 第三, 人们希望享用最先进、最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与中国人均GDP处于世界100位之后的矛盾,是我们面临的尴尬。中国到2005年年末人均GDP不足2000美元,还是一个中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如今人类的生命科学突飞猛进,医疗变得昂贵,是人们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第四, 由于传统思维和道义诉求,人们普遍认为“救死扶伤”是政府必须无条件承担的责任。但是,即使在最富裕的国家,政府都不可能包揽每一个需要器官移植等重症患者的医疗需求。政府应该对贫困群体提供医疗救助,但要慎重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在美国,对穷人免费的平民医院急症室里,往往挤满了企图得到免费医疗的慢性病患者,使得真正的急症病人得不到及时救治。经济学告诉我们,医疗服务需求是有价格弹性的,当个人支付的价格趋于零的时候,需求会被扭曲和夸大,同时诱发普遍的道德风险。 必须指出,目前中国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并非完全合理,甚至应该说有很多不合理的方面。通过改善医院管理和规范医生行为,就有相当大的节省成本、降低费用的空间。而要做到这些,光靠禁令,而没有医疗服务的竞争就很难做到。 目前国有医院“一统天下”的局面必须打破,在增加政府投入、保留必要国有非营利性医院的前提下,相当一部分国有医院应当对多方办医开门,引进社会资金,改制成为营利性医院。这样,医院在展开竞争的同时,能够满足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要减轻患者过重负担,还应建立健全旨在社会共济、制衡供求的医疗保险制度,整顿孳生在现行不合理医疗卫生体制下的药品生产流通体系。这些都是今后改革的任务。 推进医疗改革需要医务人员的积极参与。长期以来在复杂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以药养医”的错误激励机制,有着很深刻的原因。简单地把由此引发的医患矛盾归结为医院和医生的责任,是极不公正的。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责任编辑:李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