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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 拆解黑龙江卖官链( 10 )

2019年05月13日 综合新闻 ⁄ 共 62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转自《财经》杂志

  买卖双方如果具备上面三个共识,则容易达成均衡价格。 这并不意味着相似的官位价格必然一致,其间甚或可有较大差异。

  ——“单一定价”和“一揽子定价”。 如果我们把韩桂芝-马德-李刚作为一个“卖官链”进行分析,还可以发现另一个有趣现象:韩桂芝受贿950万元,马德受贿600多万,李刚受贿210多万,接近一个等差 数列。

其内在含义在于官位“批发”与“零售”的销售收入差别:李刚是“零售商”,向马德寻求在绥棱县经营官位的特许权;马德则向更大的“批发商”— —省委组织部领导进一步谋求在绥化的官位经营权。

  因此,下游卖官是零售,属于“单一定价”;上游卖官实际上是批发了买官者治下的全部官职经营权,是“一揽子定价”。 于是,上游市场与下游市场自动实现全面出清,达到一般均衡。
 

  体制条件:
   马德们为何前仆后继

   卖官市场规模越大,利益共同体越稳固,相互掩护的可能性越大,因而很难指望通过当事人举报曝光
 

卖官、买官行为在理论上是最高层次、最具破坏性的腐败行为,按理说应该是最具风险性的行为,因而容易成立的推断似乎是:卖官行为属于极端的偶然现象,即 要么卖官者具有极端的高风险偏好,要么卖官者极度善于伪装。 但是,我们从马德案发到受审的全过程可以发现,以上演绎推理并不成立。

   首先,马德并不是一个心智不健全的狂人;其次,马德也不是一个心理素质超乎常人的善于伪装者。 要理解这种矛盾,有必要深入探究一个普通官员涉足最高层次腐败行为的体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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