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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体户观察:”狼”来了—个体户联合起来一起维权

2019年04月13日 综合新闻 ⁄ 共 150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蒋艳敏转自天涯社区

2010年4月分到七月分.中华铅笔和上海复写纸厂家在工商管理部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公证打假。对惠州市几十家超市声称销售的中华铅笔和上海复写纸为假冒产品。要求索赔三万元人民币私了。不然就向人民法院启诉零售商家..几十家超市个个叫冤。由于受条件所限制零售商家不可能对每样产品都具有识别能力。原意都是进正宗品牌。再说不单商家没这个能力,全世界恐怕也没有一个人能对所有商品都具有识别真假的能力。零售商家只能从取有正当经营权的批发商处进货。几十家超市也属于受害者.

各超市不服厂家要求索赔三万元私了。于是厂家于7月分向人民法院启诉。厂家在取证行为和公证方式都采用暗箱操作。“公证书”不公正。
一:是广州公证处跟随”厂家人员到处查找”假冒产品的所谓公证员胡雄辉和工作人员郭闻达。在厂家委托代理人许军购买铅笔或复写纸写回收款收据后。如果认为所购买产品是假冒他人产品。那么应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商场负责人或售货员完全可以现场签名确认.
二:没有双方当事人在场。在零售商不知情的情况下。剥夺零售商应该知道也必须知道的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本来这是常识。但广州公证处却进行单方面公证。就出具”公证书”.背离了公正公证的原则。公证员从取证途径,公证方式,公证程序都采用偷偷摸摸的进行。妄图愚弄老百姓不懂法律。不秀明。不公开。不公平的公证书何来的公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1条第四款规定。其中第四点: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有争议的。不办理公证。对此,不要说有争议。零售商作为当事人完全不知情。所以公证书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三.鉴别证明错漏百出。企图制造假案的目的显而易见。更可笑的是鉴别证明无人签名。
随便打张纸出来就说是鉴别证明。根本是废纸一张。没有半点说服力。

对此惠州市几十家超市对于中华铅笔和上海复写纸厂家的低劣行为极度鄙视。纷纷表示以后不会再销售中华铅笔和上海复写纸两个厂家的产品。

在此号召所有个体户联合起来一起维护自己的的权益。

惠城地区联系电话: 13809660351丁先生

博罗地区联系电话: 13928345681陈生先

现已有:水口镇大家乐商场。火车北站天利百货。龙溪大客乐。大树岭金河百货。小金口金源商场。博罗柏塘实惠购物商场。江北新剑洪百货。博罗泰美旺成百货等等超市。。。。。。。。。。加入团体维权行动。
联系人莫先生:个人真实手机号码是15118101267。大力支持上述观点。单单是深圳周围就有1000多家大小商铺或者柜台,被胡雄辉联合所谓厂家代理人和厂家发公证书,继而发律师函要求私了赔钱的事件。如果索赔不到钱财这批人就告上法庭判赔,稳赚不赔,因为这伙人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法律是胡家的法律,法院是以胡雄辉公证书为圣旨判案的法院。购买一个十几元小商品就要依法判赔几万元,明摆着是打着法律旗号坑害老百姓。据了解,小商铺的老板多数是年龄较大的农务工,工作不好找,自己开个小商铺或者柜台养家糊口,被假律师和假公证人员假法官一搞,一次性赔几万元,好几年缓不过劲来。花钱买证据,本身是否合法?中间是否调包?就算真是假的,谁之过?检查各种商品原本是国家有关工商质量监管部门的责任,小零售商哪来的权力查验?哪来的设备检查?哪里有权力把关?一个公有制国家,以公检法为执法的栋梁支柱,怎能允许像胡雄辉这样的人每天带着合伙人到处购买1个两个证据,把老百姓都送进法院为胡的罪恶目的赔款?为什么不去查造假厂家?因为只有那麽一两家,查到就斩断了这些司法腐败分子的摇钱树,迫害老百姓赔的不多,不至于活不下去,老百姓上告无门,请律师要3万元,比私了还贵。我愿意联合所有受害者到有关部门去伸冤,总有正义之人为老百姓说话。如果您有正义感敬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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