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姣丽转自reuters
反腐显实绩,释刘志军死缓争议
涉重大贪腐的内地原铁道部长刘志军昨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与民众期望中央重判存落差。惟中央要彰显反腐决心,必须多打大老虎,并落实官员财产申报及公示制以赢民心。 去年底当上中共总书记的习近平,将反腐提到「亡党亡国」此极高层次,民众遂以刘志军案观察中央新领导层的反腐决心。惟刘志军仅被判死缓,被指轻判。 刘志军犯罪性质极恶劣,案情指他受贿6千多万元人民币,金额是原食品和药监局长郑筱萸案的10倍,郑被判死刑而随即执行,贪得更多的刘志军却暂免死,民众忧虑中央会否又对反腐高举而轻放,又或此是政治利益交换的结果? 到底今次案件,是否有其他外界未知因素,才稍轻判刘志军?不排除中央或有两考量。 一,刘志军认罪,当局更指他主动供出办案机关未掌握的案情,此或有助执法单位揪出更多涉案贪官与奸商,此可成减刑理由。 二,中央或要以刘志军为样办,其他贪官若愿坦白招供,或可从宽处理。否则若认不认罪都是死路一条,贪官势拼死顽抗,令中央查贪工作倍添难度。 上述猜测是否属实,外界难知,惟死缓的判决令内地民众对中央肃贪决心存疑,中央必须以实绩说服民众。惟反腐成功的关键,须从贪腐的温床着手,此就要建立防贪制度,眼下关键就是能否落实长期议而未决的官员财产申报及公示制。 中央对此必须具极高的危机感,因内地腐败问题深入骨髓,民众耐性已达临界,势冲击社会稳定,更恐动摇中共执政基础,中央反腐必须迎难而上,加快做出实绩。(A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