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爱花转自博讯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1月18日,本网获悉:上海维权人士蔡孝敏、陈建芳、田大雷、张惠仙、丁土珍、姚华妹、丁水萍、周伟萍、王佩云、杨秀婷等10人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案申请再审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
据了解:10位再审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的申请人是12人)于2017年12月24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公开“浦东新区区政府参与党的十九大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干部名单;党的十九大期间浦东新区区政府布置的信访维稳任务”信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在超过法定期限内未作出信息公开答复。
2018年1月22日,蔡孝敏等12位申请人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状。
1月25日,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沪01行初41号行政裁定书。
2月8日,蔡孝敏等12人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邮寄上诉状。
6月27日,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7月17日,蔡孝敏等10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申请再审。
2019年1月9日,蔡孝敏等10位再审申请人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10日作出的(2018)最高法行申6974号《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