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健转自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原告】崔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傅增强律师、张爱慧律师、胡海珠实习律师
【被告】天津市某街道办(下称“街道办”)
【第三人】天津市某村村委会(下称“村委会”)
【基本案情】
崔先生在天津市某村拥有房屋及宅基地,2010年,该村被纳入征收范围,但直至2016年才开始实施征收补偿。由于对补偿安置未协商一致,崔先生一直未与拆迁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一来二去就到了2017年,就在崔先生“紧锣密鼓”地为下一次拆迁谈判做准备时,2017年5月,在崔先生及家人都不在场的情况下,房屋遭到了非法拆除。面对一片废墟,崔先生明白,事已至此,单凭态度坚决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崔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起拆迁纠纷,遂聘请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代理维权。傅增强律师、张爱慧律师、胡海珠实习律师担任崔先生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处理其拆迁补偿维权事宜。
因委托人提供的证据严重不足,京平律师介入后的首要工作就是明确强拆主体。尽管,出面实施拆除的拆迁公司工作人员自称是受到村委会委托,但京平律师深知,征地拆迁乃行政行为,村委会无权独自决定拆迁并实施强拆。通过调取各行政机关发布的相关文件,京平律师获知街道办对委托人房屋所在地区的拆迁负行政责任。刻不容缓,京平律师迅速指导委托人以街道办为被告向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街道办强拆违法。
【胜诉】
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街道办强拆委托人房屋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