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环转自中国教育新闻网
移民问题、教育投资问题及私有化问题都影响着世界人民受教育权的普及。《世界人权宣言》发布70周年之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再一次呼吁——
受教育机会应公平公正
发布时间:2018-11-16作者:蒋毅莹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在《世界人权宣言》发布70周年之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再一次关注“受教育权”,通过视频、动画、视觉资料及故事等一系列在线方式展开宣传活动,在揭示受教育权的法律意义及阻碍其发展的主要挑战的同时,倡导世界各国进一步推进受教育权工作的开展与普及。
两次世界大战,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给世界各国带来了极大的痛苦。战后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新的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和人权模式开始出现。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世界人权宣言》应运而生。
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为满足世界人民的要求,通过了这份旨在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文献,接受教育作为一项基本人权被明确列入其中。人人享有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成为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使命的核心。
早在1945年,《世界人权宣言》发布之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组织法》就已明确规定,保障“人人皆享有充分与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是本组织的使命,亦是各签约国的责任。其后,1960年通过的《反对教育歧视公约》也确立了“享受平等教育机会、反对教育歧视”这两项有关受教育权的基本原则。
近几十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保障与推进这项基本人权的实现,从监督和贯彻受教育权等方面做出了多次努力,如通过受教育权全球观测站,在线观察评估成员国实施受教育权普及工作的情况;通过与联合国人权机构合作向各国提出建议,从国家层面改善贯彻受教育权的状况。同时教科文组织还发挥其监督职能,向需要审查、改进、实行法律改革和政策框架改革的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和政策咨询。这一系列举措都从实质上推进了世界各国受教育权普及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但数据显示,当前现状仍不容乐观。
首先,数以百万计的儿童和成人仍然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机会。全球2.62亿初、中等教育适龄儿童与青少年处于失学状态,7.5亿名青少年和成人不具备读写能力,超过半数初等教育适龄儿童未达到阅读质量标准规定的最低限度能力水平。而世界上只有1/5的国家在法律中保障了十二年义务教育。
其次,教育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显著,以撒哈拉以南非洲为例,最贫困儿童和最富有家庭的儿童入学比例为65∶100。
再其次,教育质量及教育时限未达到应有要求,全球2亿名青少年在获得生存必须技能前就离开了学校。除此之外,移民问题、教育投资问题及私有化问题都深深影响着世界人民受教育权的普及。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助理总干事斯特法尼亚·贾尼尼表示,受教育权作为国际社会通过的“2030年教育议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4”(SDG4)的原则之一,重要性不容小觑。无论是儿童还是成人,每个人都拥有受教育权。各国必须履行其法定义务,为所有公民提供优质教育。
联合国教育权问题报告员基肖尔·辛格(Kishore Singh)则从新自由主义经济背景下世界各国不平等现象加剧的现状考虑,认为社会的公正与公平是联合国推动和平与发展的两大核心原则,“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应始终作为各国采取措施时的首要考虑因素,以此保护和促进公民充分、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是经济上和社会上被边缘化的儿童和成年人摆脱贫困、充分参与社会的最有力的工具之一。如果世界上所有的成年人都可以完成中等教育,全球贫困人口的数量将减少一半以上;女性每在学校多学习一年,婴儿死亡率就会降低5%至10%。受教育权的普及作为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必须得到世界各国足够的重视。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中国教育报》2018年11月16日第5版 版名:环球周刊
作者:蒋毅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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