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囝燊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北京的「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有关辽宁西丰县的一篇采访报导激怒当地掌权者而面临立案拘传后,外界持续关注。西丰方面星期二撤销立案、撤销拘传。朱文娜则要起诉西丰方面,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
北京《法制日报》属下的《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采访报导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激怒了西丰领导层。官方要求道歉不成后,对朱文娜以涉嫌诽谤立案,又到北京拘传。此事经中外媒体报导后,事态发生变化。据新华网报导,西丰公安机关星期二已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原因是“认为到北京对记者采取司法措施是不合理的,拘传记者带来了负面影响”。县里正在起草事实说明,对朱文娜稿件涉及事件做出回应。本台星期三分别致电西丰县委宣传部刘副部长和办公室梁主任了解情况,两人均没有接听电话。宣传部干部表示:
记者:请问县委是否有一个正式的回应?
干部:这个我不太清楚,因为我不负责这个事。
朱文娜星期三对本台表示:
朱文娜:西丰公安局长带人到法制日报来给我道歉。因为他们走的是组织程序,跟我个人好象还没有太大关系,我也没有见到他们。我个人是不会接受道歉的。因为他们以法律名义对我作出的立案、拘传,它的道歉能代表法律吗?它对我造成的恶劣影响不是用道歉能解决问题的。我的律师正在做调查了解。我们可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我个人的名誉。
记者:你要起诉他们?
朱文娜:不排除这个可能性。
记者:你要起诉谁呢?
朱文娜:主体由律师来确定。
记者:你现在怎样?
朱文娜:我现在正在上班,我也回家了,孩子和我都好。
朱文娜的代理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周泽表示:
周泽:对一个记者不是想立案就立案想撤销就撤销,因为有关刑事立案给朱文娜带来了很多的影响,对她的利益有很大的损害:比如带来的惊恐不安、名誉损失都应该有个说法,下一步我们会有一个主张。
事件发生后,香港《明报》消息说,中央政法委和中宣部也开始关注。而《法制日报》集团高层决定「冷处理」,循正规途径解决。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星期二则找到朱文娜了解情况,并表示等事情澄清后向上级汇报。该协会国内部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工作人员:第一,我们对事件感到惊讶。第二,我们对事情保持高度关注,也在多方了解情况。
北京、广东多家主流媒体纷纷报导这一事件并声援朱文娜,认为用司法手段对待记者的职务行为有滥用职权之嫌,开此先例将造成较大的负面后果。互联网上也有不少讨论。以“天涯”和“搜狐”为例:网友桃源问津者对于“撤销立案、撤销拘传”认为,这一胜利带有很明显的地方印记!他问道,北京人胜利了,但在西丰,人民可以发短信甚至于通过媒体批评他们的父母官员吗?网友“航亿苇”称,张志国本身不地道,又受到底下人百般迎合才使得他如此牛气。他认为,官场的集体无意识制造滥权暴力,这是最糟糕的腐败现象。网友盛大林认为,新闻报导可能有不准确的地方,但这绝不是洪水猛兽。因为新闻媒体本身就具有自我纠错的机制,还能通过民事诉讼化解纠纷。公权机关不能轻易介入其中,更不能沦为一方当事人的“打手”。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