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亚杰转自“BBC” news
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一份新发表的报告指,虽然中国当局实施了法治改革措施阻止警察用暴力手段对疑犯进行逼供,但这类现象仍然广泛存在。
该组织在5月13日发表的报告指,一些犯罪嫌疑人仍然会被殴打和持续多天被拷扣在椅子上,以此来逼取供词。
中国公安部官员此前曾表示刑讯逼供现象已经大为减少,但人权观察指中国的司法系统仍然给警察滥用暴力留出了不少空间。
“经过多年改革,警察仍然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法院仍然根据酷刑取得的证据将人定罪,”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自2012年上任以来一直强调依法治国,而去年年以念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为代表的一些冤案被推翻,也令中国当局希望通过刑讯逼供取证无效等措施来降低执法错误——两宗案件均存在刑讯逼供然后错误定罪,于2014年被推翻,其中念斌在受冤狱8年后无罪释放,呼格吉勒图则已在1996年被处决。
“2014年,上诉法院撤销两案判决带来正面成果,但改判更加凸显既有体制根深柢固的缺陷”,人权观察的报告说。
“中国刑事司法体制若不进行更彻底的改革,提升辩护律师、司法机关和独立监督者 的权力,将不可能消除酷刑与虐待。”
人权组织表示对数百份中国各地的法院新近公布判决书的分析,以及对48名近期在押人员及其家属、律师和前官员的访谈,指中国警察对审前羁押嫌疑人施加酷刑和虐待的问题仍旧严重。
报告指,在押人员有时会被强迫固定在“老虎凳”上好几天、被以手腕吊挂和受到“牢头”(即代替警察管理监室的同监人员)虐待。
美联社引述人权观察称,中国当局司法改革的措施被嫁接在了一个仍然允许警察权力高于司法机关的体系当中:在被正式逮捕之前,警察可以扣留嫌疑人达37天,而在刑讯期间,律师不得陪同讯问,嫌疑人也没有沉默权。
中国当局曾分别在2009年和2012年实施改革措施,包括要求问讯过程须有视频记录,以及刑讯逼供取证无效等等。
2013年6月,中国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曾表示,中国全国刑讯逼供案件比之前一年下降了87%;不过人权观察表示它无法独立证实这一具体数字。
人权观察的报告指,中国将在2015年11月接受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