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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暴政下的农村妇女观察:母亲节关注女权:中国民间争取生育权

2018年05月16日 综合新闻 ⁄ 共 1237字 ⁄ 字号 中共暴政下的农村妇女观察:母亲节关注女权:中国民间争取生育权已关闭评论

陈燕儿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母亲节当天,中国民间人士向国家健康委员会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部门发出一份调查报告,敦促当局关注“单身女性的生育权”问题。

现年29岁的展滢滢(化名)是一位“单身”女同性恋者。她在过去数年,参与了对“单身”女性生育权现状的调查。

5月13日母亲节当日,展滢滢向国家健康委员会(卫健委)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卫计委寄出一共32份《中国“单身”女性生育权现状及法律与政策调查报告》。她希望,能够以此促进卫健委展开对单身女性生育权的可行性研究。

展滢滢本周一(5月14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称,同性恋也有生育的需求:

“我本身就是一名单身女性,而且是一名女同性恋。我觉得,我本身是有这样需求的。从2015年到现在,我对调查报告参与了撰写。我也接触了很多异性恋的单身女生也好,同性恋的也好,他们在生育过程中都遇到很多困难。比如,要出国,甚至户口不好上啊,都是要解决的问题,而且把生育权和婚姻紧紧捆绑在一起也是不合理的。”

展滢滢表示,全国人大代表曾提出的放开单身女性生育的建议,卫健委回应表示将“广泛深入调研,加强研究论证”、“积极做好可行性研究,审慎推进临床应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单身女性合法权益。”

展滢滢认为,针对女性生育权的限制,关乎人权问题:“他们也说了是保障单身女性生育权的,而且愿意去研究。那么我就把我的民间调查报告寄给他们,也希望尽快的开展研究,切实保障单身女性的声音权益。”

目前,中国单身女性生育权尚无保障。生育后不能获得相关福利,并可能被罚款,也无权享受人工生殖服务。东北的吉林省已率先准许单身女性生育,展滢滢称,如果在国家层面不开放这一政策,地方政府不敢宣传:“地方的卫计委曾经告诉我们说,他们不敢宣传这个条例,因为觉得这与国家法规相冲突。”

关注同性恋权益的民间NGO组织“彩虹律师团”成员丁雅清律师接受本台采访时称,法律准许单身男性冷冻精子,却不准单身女性冷冻卵子是明显的歧视行为:

“单身女性想要冻卵,必须要结婚证,准生证和个人身份证,三证合一才可以。这就是歧视。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从来没有禁止单身女性生育,但是到了基层变成了只有一对夫妻才可以生两个孩子,他属于权力的扩张,把公民的权利侵害了。”

丁律师说,根据相关法规,到生育年龄的单身女性有权利冷冻自己的卵子。但在2003年,卫生部下发禁止单身女性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这一规定与吉林省的相关规定产生抵触。她说:“如果国务院裁定以吉林省规定为准,就以吉林省为准;如果裁定以卫生部(下发的规定)为准,国务院的裁定还不是最终判决,还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由人大常委会来作这个裁决。”

据介绍,在中国的法律政策层面上,女性能否合法生育并不取决于其有没有伴侣,而是取决于其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政策层面上,单身女性是指“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女性,女同性恋群体因为无法在国内合法与同性伴侣结婚,而在法律上被视为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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