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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政治迫害观察: 辽宁铁岭市信访局动用黑社会手段威胁访民“到外面单掐”

2018年05月06日 综合新闻 ⁄ 共 139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蒋云龙转自博讯网

记者刚刚从中国公民维权东北巡视组获悉,辽宁省铁岭县信访职工代表在铁岭市信访局多次遭到信访科长的压制推脱甚至恶语威胁,并扬言“下班后单掐”。以下是信访人的投诉内容:

两年来,辽宁省铁岭市信访局负责复查的王科长,故意违反《信访条例》的规定,采取对信访人(举报人)压制、拖、推、不出具‘信访意见书’使信访人无法正常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等办法,包庇腐败官员及重大的经济犯罪人。

 

2010年6月11日上午,我们举报职工再一次找到复查的王科长,请求市信访局出具‘复查意见书’,王科长就是不给出具。

职工代表王说:“王科长请你不要再拖我们了,我们厂长把该厂出售款的350万元和其他财物都占为己有了,我们职工的社保、医保还没有解决那,如果你们解决不了,请出具‘答复意见书’,我们好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啊”,王科长就是搪托。

职工王说:“你在去年就说过‘明知县里(信访)出具的《答复意见》是错误的,如果我们按照县里出具的《答复意见》出具(市信访)<答复意见书>的话,我们不也跟着错了吗,我们谁也得罪不起,你就往上告吧’,可上级信访要‘答复意见书’那,没有‘答复意见书’就不接待,我们下岗职工是多么难那,你一拖再拖,太过分了,简直是太不作为了”。

出乎想象的是,王科长没理,竟用黑社会的手段,大声恐吓职工代表王说:“你算个啥呀?等我5点下班后,到外边单掐(单打的意思)…”真是不敢想象,一个国家信访干部,竟能对上访人(举报人),采取黑社会的手段来威胁。

举报人到信访机关反映的信访案件:

2007年8月份,向铁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本厂原厂长马国生有侵占该厂财产的行为,县经侦大队委托审计,经过调查核实,确认马国生除1996年—2006年前有侵占犯罪的行为外。

又发现2006年11月1日,马国生违反《集体条例》的规定,与他人恶意串通后,非法擅自将该厂出售,把该厂出售款的三百五十万元、机械设备、原材料、执照等财物全部盗占为己有。

县经侦大队因嫌疑人马国生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超过其立案管辖权,于07年12月15日将此案移送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

在市经侦支队调查期间,铁岭县政府对市经侦支队出具二份达千万元伪证,来掩盖马国生的罪行。(后以书面的形式承认是伪证)

08年8月份奥运期间,铁岭县主管工业的蔡县长主动找到职工们,告知该厂出售出现的问题,应归他(蔡县长)负责,并保证核实、确认马国生有侵占该厂财产的事实后,将追究法律责任,职工们信以为真,但当蔡县长确认马国生涉嫌犯罪后,对职工们说:“应由人民法院来受理此案,诉讼费政府先担保”。

在县信访办,职工们见到了县法院负责立案的院长,院长看完材料后说:“回去研究”。最后告知职工们:“此案件不属合同纠纷,是一起侵占犯罪的案件,不归法院管辖的范围,……”。

09年2月份,在职工们的不懈举报,终于得到了原省委书记张文岳的重视,并亲自批示下,马国生才于09年3月6日被逮捕,可至今县政府与市经侦支队对马国生非法出售该厂、大肆侵占该厂财产的确凿犯罪事实这一部分,还是推诿,使应获重刑的马国生逃脱了法律上应有的惩罚。

我们下岗举报职工没有办法,只能向信访部门逐级反映,可市信访不出具《复查意见书》,职工们就无法正常向上级信访反映。

没有想到的是,王科长竟能用黑社会的手段,恐吓正常上访的举报人,这那是‘人民’的公仆啊?,地地道道的黑社会‘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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