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 转自 人民网
“要心无旁骛抓监督、心无旁骛抓执纪、铁面无私抓问责”,省委常 委、省纪委书记王常松反复强调。一年来,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 关监督执纪不松劲,惩治腐败不手软,努力减存量、遏增量,“ 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得以巩固发展。
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 让“四种形态”真正落地生根.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许多被查处的腐败官员都表达了深深的懊悔: 如果组织上在其刚出现违纪苗头之时及时严肃提醒,进行批评教育, 也许就会防止其积弊渐深、积重难返,最终深陷腐败泥潭。
立足省情实际,黑龙江省2016年底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实践监 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2017年,各级纪检监察机 关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准确把握“树木”与“ 森林”的关系,把“严”和“实”寓于日常管理监督中, 改变以往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状况。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坚持从严执纪,又体现治病救人,对“谁来做” “怎么做”这样的问题尽数在列,充分体现了从“事后问责”向“ 事前监督与事后问责并重”转变、从“抓大放小”向“ 抓大案纠小错并重”转变、从“贪大求全”向“快查快结并重”转变 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