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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拆观察:拆迁维权新特点:“以暴抗暴”明显增加

2017年12月30日 综合新闻 ⁄ 共 193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郑路路转自博迅网
从所有的暴力拆迁案例都可以看到拆迁方的野蛮行径,如给被拆迁户家里泼粪、倒尿、塞钥匙孔、打人,误拆等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 有人说,对非法强拆可以依法维权而不要以暴抗暴。对此,我们十分赞同,与我们的当事人也只能说这句话。但是,全国各地的被强拆者对非法强拆的依法维权甚至于起诉的结果如何呢?现实很残酷。

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前是立案难,实施后是胜诉难。虽然我们很多律师代理的拆迁行政案件胜诉率(包括协调成功)较之前有所提高。但是,即使是在90%胜诉,但剩下的10%应胜诉而没有胜诉,对这10%委托人而言就是100%绝望。至于法律监督和信访,有用吗?以贾敬龙为例,他在用射钉枪将村党支部书记何建华杀死之前的2014年曾多次写举报信给长安区检察院和区信访局反映自己的境遇,但无果。当司法救济无能、公正难寻之际,谁也没有让贾敬龙们相信司法公正的自信。

又如河北省永清县北曹家务村因房地产项目开发搞房屋拆迁,在缺乏法定要件的情况下,拆迁方雇用社会闲散人员拆迁,使村民们权利受到侵害。其中如付奎生家因未达成一致,自2015年始,付家多次遭受打砸门窗、扔蛇等等骚扰,报警一直未果。据多户村民反映,自项目开发始,其人身、财产就多次因拆迁受到了不同程度侵犯,亦在2015年9月发生过夜晚入户打砸并致人伤的事件。

2016年1月11日晚,刘XX、张X、李XX三人手持铁棍,在砸金某祥家门窗后,又来砸付家窗户,遂引起肢体冲突。最后刘XX打斗中倒地,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永清县检察院遂对付奎生、付金波以故意伤害罪,对张X、李XX以寻衅滋事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现该两案正在永清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中。对此,我们深深感受并理解一个普通的公民,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想寻求解决而诉说无门时,心中的那份绝望、无助和痛苦,这也是法治的悲哀。因此,我们律师事务所为之提供了法律援助。

我们很清醒的看到绝大多数“血拆”事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被拆迁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报警无效、法律无力纠正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只好自力救济,“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自己找说法”,以暴抗暴,最后酿成血案。

再如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在没有合法的手续情况下就启动了大规模的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2011年至今,屡屡发生公民房屋被非法强拆而报警无效、告状无门,至今没有一起非法强拆者受到追究,引起了诸多矛盾。该区步文镇村民严春庭的房屋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但尚未达成补偿协议。2016年5月开始,大量涉黑人员围堵严春庭房屋、辱骂严春庭家人,持续时间长达两月。严春庭及家人多次向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人民政府反映相关情况,均无人处理。2016年8月17日,不明身份人员使用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强行拆毁了严春庭家庭的两处房屋,直接造成全部家庭财产被压毁,全家遭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当晚,严春庭在外得知房屋被拆而返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河北籍男子,认出该男子为围堵行动中涉黑人员之一。双方发生争执,互相殴打,严春庭受轻伤,河北籍男子受重伤。其后,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区分局以涉嫌故意杀人为由将严春庭刑事拘留。同时,严春庭妻子也就毁坏财产事件向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区分局报案,同时已针对强拆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现严春庭的案件处于法院审理中,而毁坏严家房屋、财产者仍然逍遥法外。

此种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不是依法制止非法拆迁,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利而是靠刑罚去惩罚反抗者,显然是与依法行政相违背,其效果也只能是扬汤止沸。2016年,郑州杀了刘大孬后不久,就出了范华培事件。该市惠济区老鸦陈街道办事处薛岗村于2016年春节后正式启动拆迁,范华培等村民由于对拆迁政策不满意,一直未签协议。5月10日下午,范华培回家发现家中停电,疑是拆迁所为,遂持刀先后刺向钩车司机王某某、街道干部陈山等人,致三死一伤。最终范华培在数十位持枪警察的围截下,在薛岗村内被击毙。对此具体,案情官方通报和嫌疑人家属说法不一,孰对孰错自有公论。我们认为范华培没有持刀伤人的正当理由,但我们看到郑州市在吴天君的主政,违法拆迁暴露出太多的问题。吴天君正在受查处,后任者如何化解此前的积怨,是一个需要认真解决的课题。

从全国范围而言,2016年,河北杀了贾敬龙,第二天也就是 11月16日18时16分许,陕西省延长县七里村镇曹渠村村长全家8人被人捅伤后死亡4人,受伤4人。目前所知原因是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争议,凶手黑延平认为村干部不公平,作案后,没有逃离,而是投案自首。

这样频繁发生的一个又一个“范华培”、“贾敬龙”的故事,且每次伤亡人数增加,我们希望全社会首先是执法者要思考这个问题,认真分析这些血案产生的深层次的原因,在采取全局性的相应措施之前,着力化解矛盾,减少血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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