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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拆观察:2016中国拆迁年度报告

2017年12月30日 综合新闻 ⁄ 共 478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郑路路转自博迅网
2016中国拆迁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

中国城乡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

执 笔

王 才 亮

支持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民主与法制》杂志社 《法律与生活》杂志社

经济参考报 中国青年报 新京报

南方都市报 南方周末 京华时报 财新网

财经网 中国法律评论 法网传媒 中国律师网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目 录

前 言

一、2016年拆迁活动的特点

(一)拆迁的动力依旧

(二)暴力拆迁手段更无底线

(三)“拆迁主体下移”成为违法行政的新特点

1.街道办成了拆迁办

2.基层自治组织成为拆迁公司

二、拆迁维权新特点:“以暴抗暴”明显增加

三、拆迁行政诉讼的变化

四、2016年十大拆迁典型案例

1.河北永清付奎生、付金波父子故意伤害案

2.海口秀英区大规模强拆引发冲突

3.郑州拆迁户范华培杀人事件

4.徐州征收项目搭地铁便车被判确认违法

5.长沙农妇龚雪辉被拆迁活埋

6.济南杨玉波刺死强拆人员

7.福建远大船业有限公司强制征收纠纷获判1.98亿元行政赔偿

8.漳州严春庭故意杀人案

9.江苏沛县王世兰被“误拆”掩埋致死

10.河北贾敬龙被执行死刑

前 言

这是我们发布的第7个《中国拆迁年度报告》。我们坚持撰写本报告意在向社会介绍2016年度中国拆迁的实际情况以及我们的专业分析。我们撰写本报告完全是公益行动,没有收受任何单位、个人的资助,是在履行法律人的社会责任。

本报告的数据,全部来自于媒体包括自媒体的公开消息。显然这些数据很不全面,但我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撰写我们的报告,并力求客观、全面。

在我们着手为撰写本报告准备资料的11月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意见》指出:“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完善国家补偿制度,进一步明确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

紧接着,最高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承诺要“依法公正审理财产征收征用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各级法院“合理把握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坚决防止公共利益扩大化。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充分保护被征收征用者的合法权益”。

2017年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这是上述《意见》印发后,中央政法机关出台的第三份规范性文件。同日,最高检察院还发布了一批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作为从事不动产征收与拆迁法律的研究者与专业律师,我们肯定这四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因为相对较好的制度出台总比没有好。为此,我们在总结2016年拆迁形势的同时希望这四个文件在2017年能切实落实,从而成为民众保护自己房屋产权的有力武器,进而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2016:中国拆迁年度报告(正文)

2016年是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第一年。这一年,对我国拆迁制度以最大影响的事件仍然是头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围绕着《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拆迁行政案件立案难得到初步解决之后,人们对于司法公正的期望值大幅提高。加上国内外客观情况的变化,中国拆迁领域发生了一些变化,有了一些新特点。

一、2016年拆迁活动的特点

2016年,由于头年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国内住房积压较多,直接影响到房屋拆迁领域处于调整状态,拆迁总量虽然有所下降,但这一领域的矛盾仍然在加剧。

(一)拆迁的动力依旧

从全国范围看,2016年房地产业的主要任务是继续了头年的“减库存”,其效果出现严重分化。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有限,房屋价格与拆迁都处于调整阶段,带来了全国的拆迁总量下降。但是由于热点城市,一线城市和一些二线城市销售形势较好、住房价格仍然上涨致使拆迁征地数量处于反弹形势。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74412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增速较前几年呈下降趋势,但房地产新开工面积比2015年增长了8.1%,其中新开工的住宅面积上涨了8.7%。房地产市场异常的火热致使房地产行业对整个经济增长的贡献仍然位于各个行业之前列。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7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介绍房地产和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其中提到:“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是15.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2.5%,其中商品住宅13.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2.4%。同时,商品房销售额达11.8万亿元,同比增长34.8%,其中商品住宅9.9万亿元,同比增长36.1%”。这个数据表明,2016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在增长而且商品房销售额、商品住宅销售额的增长高于面积增长,房价亦有较大增长。由此,带来房地产商投资的积极性,继而增加了地方政府房屋征收拆迁的原动力。

2016年,仅房地产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就达6.5%,加上房地产中的建筑业增加值以及其带动的上下游的增加值占GDP比例是一个十分惊人的数字。2016年全国土地市场高热无实质性减温,虽然统计表上的300个城市土地市场供求呈下降趋势,各类用地推出同比下降11.0%,成交同比下降5.7%,但是热点城市土地市场持续高热,拉高了全国整体住宅楼面均价及溢价率,全国300个城市各类用地成交楼面价同比上涨38.7%;平均溢价率为43.13%,较2015年提高26.91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十年前我们提出的房地产市场的“三个垄断”的趋势仍然继续。政府垄断土地、开发商垄断商品房供应的局面已经固定,而大开发商垄断房地产业的局面进一步加强。2016年行业整合加速,央企、国企加快整合重组,民营房企的资本融合进程也在加快,销售额百亿以上的房企达到131家,占有市场份额升至50%,且恒大、万科及碧桂园销售额超过3000亿元。在良好销售业绩支持下,企业现金流充裕,拿地意愿强烈。

然而,常识不能永远被谬误所排挤,国家调整房地产业与建筑业的地位风声日紧,并终于在2017年2月24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给谁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的争论暂时画了个句号。但是这场争论不会休止,在“土地财政”已经遭受质疑的情况下,上桌面的言论是说:“建筑业以及房地产中的实体经济部分,还是我们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是满足群众住房需求的主要载体,要确保房地产能够满足人民的需要”。由此“确保房地产能够满足人民的需要”为拆迁征地继续提供政策依据, 一些城市更是以此为由加快了拆迁进度与强度,进而刺激了拆迁矛盾的激化。

(二)暴力拆迁手段更无底线

2016年,历史遗留矛盾化解不力,表现在信访不减量而诉讼结案化解矛盾的效率不高。在此背景下,新的矛盾又不断涌现,以致于拆迁矛盾仍然居国内矛盾之首。由于拆迁并非一般的财产性纠纷,多年来引发的流血事件已是不少,而2016年的拆迁“血案”更加触目惊心,这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并寻求解决之道。因为这不仅与大多数国民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还与中国社会的文明和法治进程密切相关。

2016年,我们与往年一样仍然无法获得全年发生“血拆”的完整数据,而现实中拆迁血案频发,从5月1日爆出的海口暴力强拆事件,到5月10日发生的郑州拆迁血案,再到湖南长沙、江苏沛县各一位老人在强拆时被埋身亡,以及9月中旬湖南汝城因拆迁矛盾激化引起的血案,都表明拆迁领域的暴力程度有增无减。现在一般的拆迁血案已难以引发公众和传统媒体的关注。

虽然媒体公开报道的拆迁血案有所减少,但自媒体对此的揭露却在增加,2016年仅通过自媒体揭露的“血拆”事件则在100件以上。这些暴力拆迁案件的共同特点是,房屋都不是法院组织或经过法院授权的“司法强拆”。

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第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禁止政府擅自“行政强拆”,政府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一程序上的关卡,曾广受法学界好评,人们认为这将使地方政府在启动强拆时有所忌惮,因而能够减少“血拆”悲剧。但如今五年过去了,时有发生的拆迁血案似乎说明,这项规定并未取得应有成效,原因是地方政府玩出了新招。

我们在关注2016年的“血拆”案件中梳理出新的特点,首先是“误拆”頻发,“误拆”成为犯罪者的保护伞

2016年在两起“误拆”事件骇人听闻。2016年7月7日,湖南长沙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村村民杨某找来挖掘机,在自家房屋被强拆后的废墟里找到了母亲龚雪辉的遗体。自遭强拆那天开始,龚雪辉已失踪21天。

这起“强拆致活埋农妇案”引举国震惊。但是对此惨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区级官员仅记过以下处分,直接责任人员也仅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起诉,其中仅一人判处1年有期徒刑实刑,其他的人均回家过春节。

据媒体报道,2016年9月7日下午,被拆迁户、92岁的江苏沛县的阿婆王某兰,被发现埋在了自己房屋下面。她家的房子是被一台挖掘机“碰倒”的。事后官方称,该挖掘机其实是在王阿婆邻居家的房子实施拆除,但“因作业人员陶某操作失误”,把王某兰老人的房子碰倒,导致她被埋。目前,案件还无进一步消息,一切似乎都在按老剧本演出:政府方面的“误拆”定性已经出来,“替罪羊”似乎是临时工的陶某已经拘留,下一步再花钱摆平死者家属,对基层干部“罚酒三杯”,一场“血拆”应该就过去了。

然而,演戏的真像代替不了真相。这两起典型案件是否真的是“误拆”法律上还可以讨论,但是这种悲剧决不可蔓延。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是通过追寻本案真相,杜绝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把一个法治、民主、文明的环境交给下一代人。

其次,逼迁手段用到极致。如媒体采访到的贾敬龙遭受的待遇,则与当下许多被拆迁人的情况相似,暴露出村官们主导拆迁不仅违法而且十分有违人道。例如:“ 2009年11月份,北高营村开始拆迁改造,对没有签字拆迁的住户使用“三停”政策——停水、停电、停发一切福利待遇。在北高营村委会的一张通知上显示,该村民不同意占地,不配合村委会工作,该村民以后不享受村民各项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分房、分款的一切福利待遇。除了“三停”,未签字的村民家中,也遭遇了被扔礼花弹,社会青年恐吓等一系列逼拆手段”。

“一拆迁开始至2010年底,贾敬龙一家因不满拆迁补偿一直没有签字。北高营村委会在2009年底开始停发了贾同庆(贾敬龙父亲)应享受的村民生活保障和福利待遇。贾的母亲已经八十多岁,在知道了停发她的养老金后,一直埋怨儿子。村委会同时也拒绝办理贾的妻子和母亲的医保和养老保险”。

再看:“ 随着各个亲属的劝说,2010年11月10日,贾同庆在没有征得儿子、女儿的同意下与村委会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但贾敬龙拒绝搬迁,并将旧屋装修准备当作婚房,贾敬龙的婚期定在了2013年5月25日,与其谈了4年的女朋友答应了他的求婚。2013年2月27日上午9点,村党委书记何建华带领北高营村村委会、治保会二十余人,开着钩机,拆除了贾敬龙旧宅的门洞和南屋楼梯。2013年5月6 日凌晨1 点,多辆黑色的轿车围在楼房周围,用砖块向房子里扔。2013年5月7日下午5点,多名不明人士强行用钩机拆除楼房主体。贾敬龙在楼房内不肯离开。拆除现场有人控制了贾同庆,并打伤了贾敬龙的表哥和堂兄弟”。“贾敬龙妥协,从二楼跳了下来,立即被人控制并被殴打,头部受伤流血。旧宅室内所有物品均被砸在废墟下。婚房被拆,婚期延后,婚约被毁。”

贾敬龙案件暴露的石家庄北高营村非法拆迁的问题十分具有典型性,几乎包括了当前国内非法拆迁的大部分手段,其场景在国内大部分非法拆迁活动中都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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