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出售翻墙软件遭重判
张树林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当局近年来大力打击民众翻墙,浏览外国资讯。广东青年因经营及出售翻墙软件,近日被当局判囚9个月。有网民批评当局判刑过重,认为这是打压民众获得资讯自由的权利。(黄乐涛 报道)
东莞市石排镇的20多岁被告邓杰威,因在网上制作翻墙软件并出售,被当局控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的案件,近日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入狱9个月及罚款5000元。本台周一(4日)多次致电被告的代表律师陈积权希望了解情况,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经常使用翻墙浏览外国网站的东莞网民卜永柱表示,当局对这名年青人实在判刑太重,而该名年青人只是出售翻墙软件,只是让人民透过不同的途径去获取外国的资讯,他犯了一些网络罪行,而且情节轻微,所以当局不应该对该名年青人重判,即使他是犯了法,也可以用别的方式处理。
卜永柱说:其实对年轻人来说,用刑事来判刑是很重的,加上他获利不多,这些罪行应该是以(思想)教育作为(惩罚)的,这样判刑我觉得很重吧!最近有很多(有关非法经营网络等等案件)判刑都很重,非常受人关注。
他指,政府一直亦用尽办法去限制人民的知情权,是怕民众获得外国信息后,得悉国内打压民众的真相,引起民众的反抗,从而影响她的政权,所以就要断绝民众获得国外信息的渠道,因而要加重网络罪行的判刑。
卜永柱说:她主要是打压言论自由这方面的问题,不让你制造这些软件出来,让人民获得不同的信息,经营翻墙判刑都是刻意打压你的,并不是对1个经营网络赚钱的人判刑,最重要是不想你制造软件,让民众翻墙。
熟悉网络运作的广东网民贾榀表示,现在大陆市面基本上不会公开出售翻墙软件让民众,现在就连私人制造翻墙软件的民众,亦被当局重判,他估计日后会有愈来愈多人因为网络罪行被抓被判刑。
他指,其实当局想透过高压手段控制网络限制民众的言论自由,这是没有用的,他呼吁民众不要再使用大陆的软件翻墙,而改用外国的翻墙软件,这样就可以避免当局的监控。
贾榀说:之前大陆有很多(翻墙软件),然后现在大多都被下架了,现在的话就是在谷歌下载翻墙软件,因为它跟中国没有合作,不会被中国限制的,里面就有很多的VPN用,在里面可以下载很多的软件。
案情指,于2015年10月开始,被告人邓杰威在其家里通过手提电脑创建网站并出售翻墙软件。2016年2月,邓杰威夥同朋友一起经营该网站,被告主要负责技术运营工作,他的朋友则负责通过网络进行广告推广吸引客户,而其朋友现在已经潜逃。2人因售卖翻墙软件而获利1.3万元。法庭认为案情严重,故判被告入狱9个月,并需向当局缴交犯罪得益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