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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观察 “被打”河北律师王艳涛发布追责声明

2017年07月13日 综合新闻 ⁄ 共 80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范华转自《参与》

7月11日早上五点半到邯郸市丛台区法院门口依该法院所谓的规定排号立案,并取号16号。

八点半后排号秩序开始混乱,人群开始往办案窗口拥挤。法警说排号失效,王艳涛跟着人群往前走,一个法警把他拉进门里边去说:就是你,再让你闹!就开始七八个人殴打,并且把法院门关上就开始打,脚踢拳头,大概持续五分钟左右!后给他带上手铐弄走,关押到二楼羁押被告人羁押室内长达半个小时以上!中间有人对其进行殴打,后强行解开手铐,并且羁押期间对其进行侮辱!威胁说律师不想干了你,判他刑,中间有执法记录仪,造成其身上多处有伤,眼镜被打碎,主管的院长来了后为了掩盖殴打事实,害怕事情暴露,强制给其打开手铐并且进行威胁。

该事件到目前为止已经经过24小时,丛台区法院还没有正面回应该事件,王艳涛律师目前还在医院观察治疗。

基于以上情况,王艳涛律师发表如下追责声明:

1、请求司法局及律协主管领导成立调查组,调取事发当时的全部监控视频(安检处、羁押室及从安检处到羁押室之间的全部监控视频)及并调取完整的事发当时丛台区法院法警使用的执法记录仪)。还原事实真相。

2、根据视频信息,核实参与拷打人员,对参与人员给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追究法警队主管负责人对戒惧管理不善的责任及对法警人员管理不严的责任。

4、案发当时主管副院长(李院长)为了掩盖事实,强制法警打开手铐,事发后并没有积极处理该事件,并威胁王艳涛,“律师还想不想干了”。强烈要求追究其渎职责任、并向王艳涛及全国律师公开道歉。

5、丛台区法院应该赔偿王艳涛律师在该事件中的一切损失,并且要在主流媒体上公开道歉。

6、该事件发生的起因是丛台区法院不执行立案登记制长久以来矛盾升级的一个缩影,丛台区法院应该依法追究主管立案领导的渎职责任,并保证以后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的要求执行法律,不得人为提高立案门槛。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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