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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仰自由观察员陈永忠转载于:上海农民工胡常根因网上言论被“寻衅滋事罪”今获刑有期徒刑1年

2017年05月13日 综合新闻 ⁄ 共 86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4月28日,本网获悉:农民工胡常根被“寻衅滋事罪”一案今天上午9: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第九法庭宣判,胡常根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将于2017年6月5日期满释放。

据了解:胡常根在2016年被匿名电话举报,举报人不明、电话不明、地址不明,在找不到举报人、查不到匿名电话来源的情况下,同年6月6日在上海打工20年的胡常根突然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警察带走构陷“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拘留。被报捕时又按“传播编造恐怖信息”;浦东新区检察院批捕时又变戏法似的变成“寻衅滋事罪”批捕。严重影响了胡常根案代理人纪中久律师对案情进展的判断。

第一次法院通知纪中久律师于2016年9月21日下午胡常根案开庭,但是当律师和公民到达法庭,到了开庭的时间,法官才告知不开庭,也没有说明不开庭被延迟开庭的原因,纪律师立即为胡常根写了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交给法官,至今没有回复。

2017年4月25日下午1:45分,胡常根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第九法庭开庭,择日宣判。今天,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把本身无罪的胡常根枉法判决一年,这显然是对《宪法》和法律的践踏,对习近平倡导“依法治国”的极大讽刺和嘲笑。

法院认定胡常根犯有“寻衅滋事罪”,但是,法院始终拿不出符合该项罪名法律条文的证据。庭审中公诉人强调胡常根对社会不满,有恐吓他人的言论,危害公共安全,从而报复社会。事实是:这些言论是胡常根在一个108人的小群里与他人辩论时的辩词而已,以此定罪,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所以,浙江人权律师纪中久在法庭上辩护称:公诉人指胡常根报复社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寻衅滋事,因为没有实质事实,所以,都不能成立!尽管律师为胡常根作了无罪辩护,把公诉人指证胡常根的每一条罪状都用法律依据驳倒,使得公诉人哑口无言。但是,法院仍然把无罪的胡常根判有罪,这是以权压法。在不久的将来,胡常根的判决书呈上公正的法庭,就是给枉法判决的法官们定罪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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