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银姬转自博讯网
香港 — 中国官媒星期一报导,北京市国安局4月10日起正式实施《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以“更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该办法鼓励市民举报间谍行为,最多可获奖励50万,但诬告他人者也将依法受到制裁。该办法一出笼便引发外界广泛关注和热议。
根据北京国安局的奖励办法,市民如果发现或知晓间谍行为线索,可通过拨打安全机关举报电话、信函或直接到安全机关举报,国安局将核查并评定线索作用及效果,分三级奖励,分别给予10至50万、5至10万、1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金。
保护举报人
奖励办法还表示,因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公民或其近亲属人身安全有危险,可向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未经举报人同意,举报人的信息要保密。
中国官媒引述北京国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中国对外交往增多,一些境外间谍情报部门也借机加强了对中国的政治渗透、分裂颠覆、情报窃密、勾连策反等破坏活动。国内极少数敌对分子,极力寻求境外间谍机构支持,还有部分人出卖国家利益,提供情报。因此反间谍侦查有需要以创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利用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逐渐建立起防间谍网络。
根据中国《反间谍法》第38条的规定,间谍行为是指,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指使、资助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指使、资助他人或境内机构、组织,窃取、刺探、收买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以及进行其他间谍活动。